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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实施日期]
    2024-09-27 00:00:00
  • [成文日期]
    2024-09-27 00:00:00
  • [发文字号]
    〔〕
  • [失效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9-27 10:45:03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报送公报]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全真版]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北京市“因地选种”杂交小麦新品种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州、平谷、大兴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精神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做好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与市财政局协商,作为2025年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推介项目的新增工作之一,2024-2025年在通州、平谷、大兴区开展杂交小麦新品种种植示范。现将《2024-2025年北京市“因地选种”杂交小麦新品种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7日

2024-2025年北京市“因地选种”杂交小麦新品种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做好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杂交小麦新品种稳产广适、耐瘠薄优势,“因地选种”提升本市复耕复垦地小麦单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增产潜力,持续推动‘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和市委市政府“筛选推广绿色优质优良品种”工作要求,围绕北京小麦生产实际,选择东部小麦种植优势区开展“因地选种”杂交小麦新品种规模种植示范。充分挖掘杂交小麦品种增产潜力,提升复耕复垦地小麦单产水平。遵循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的应用过程,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树立一批“五良”集成创新典型,辐射带动杂交小麦优新品种在全国中低产田推广应用。

  二、工作目标

  2024年秋,在通州区、平谷区、大兴区(以下简称“三区”)复耕复垦地(以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复耕复垦地为主)规模种植示范2万亩左右杂交小麦新品种。2024年各区种植计划见附件1。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2020年以后由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复耕复垦新补充耕地,以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复耕复垦地为主。

  (二)种植主体

  2024年秋季,在实施范围内种植杂交小麦新品种的规模种植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联营公司、联合社等)。各区根据实际,因地制宜确定主体标准。

  (三)补贴标准

  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对实际应用杂交小麦新品种的规模种植主体,给予每亩80元购种补贴。

  (四)品种要求

  规模种植主体自愿选择种植近五年来通过北京市审定或引种备案、京津冀联合审定、国家审定适宜种植区域涵盖北京市的杂交小麦新品种。

  (五)样板田建设

  各区可选取1-3个种植面积大(成方连片、交通便利)、机械化水平高、种植技术全面、带动能力强的规模种植主体建设示范样板田,落实综合技术集成配套。

  (六)技术服务要求

  相关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开展专题培训、专家会诊、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方式,确保对规模种植主体的培训和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规模种植主体要按照《杂交小麦种植指南》(附件2)落实栽培技术管理措施,做好播种量控制,指定专人参加培训活动,确保技术对接到人到田。

  四、实施程序

  (一)种植计划申报和资金下达。区农业农村局协调本区规自分局提供复耕复垦地块图斑,根据复耕复垦地分布和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确定实施区域和规模种植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年度种植计划。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年度种植计划申请项目预算,由市财政局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二)种植主体自愿购种。规模种植主体自愿选择品种,自行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杂交小麦种子,留存购种发票(注明品种名称、数量、金额);将所购种子在本市复耕复垦地块实际种植后,填写《2024-2025年北京市“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补贴申请表》(附件3),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购种发票和申请表提交到种植地所属镇(乡)政府。

  (三)村、镇(乡)初审公示。镇(乡)政府联合地块所属村对申报的主体信息、土地类型、种植品种、播种时间、面积及购种发票进行核实,并填写《2024-2025年北京市乡镇“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补贴申请表》(附件4), 镇(乡)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镇(乡)政府公章后,在镇(乡)及地块所属村(社区)线下线上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情况须留档。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11月3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区级审核结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图斑和技术服务情况,逐镇(乡)审核无误后,形成《2024-2025年北京市区级“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5),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资金申请文件和区级汇总表报本区财政局,同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2025年3月30日前,区财政局采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规模种植主体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五)报送工作总结。2025年7月1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将本区“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规模种植工作总结(附效果分析报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规模种植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预算和拨付至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部门是实施本区“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规模种植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核实种植情况和地块,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补贴资金拨付,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全市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推广专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小麦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起草全市杂交小麦新品种应用效果分析报告。市、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会同品种推广专员做好新品种配套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结合苗情监测和单产提升示范区建设,区农业推广部门对辖区内种植的品种长势和产量表现等进行跟踪调查,形成区级效果分析报告。市、区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行为。

  镇(乡)政府负责种植主体资料审核、补贴确认、公示、建档、留证等,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种植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建立三级品种推广专员机制

  1. 市级推广专员:以品种选育单位专家团队为主,联合市级相关单位种植推广、品种管理领域专家,制定全市杂交小麦栽培技术要点、服务指导工作方案,指导各区推广专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培训,关键时期到各区开展实地督导。

  2. 区级推广专员:各区由品种选育单位、经营单位、区级农技推广人员组成,由品种选育单位专家牵头,为区内规模种植主体介绍品种特征特性、提供种源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专家会诊、专题培训、点对点咨询等服务,在关键时节赴重点区域开展田间种植技术指导。

  3. 推广专员小组:由区级推广专员任组长,按片区分工,基本覆盖杂交小麦规模种植全部地块,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一对一、菜单式服务,在定时开展田间巡查考察,及时向上级推广专员汇报情况。

  (三)强化监督管理

  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规模种植示范区建设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区、镇(乡)、村要做好杂交小麦“因地选种”补贴档案管理。品种推广专员做好培训服务登记、田间考察照片等档案管理,保障杂交小麦播种真实性。

  项目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落实。各级要强化资金拨付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强化培训宣传

  为确保取得实效,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宣传,让广大种植主体了解各新品种特征特性和适宜土地类型,掌握杂交小麦栽培技术,鼓励杂交小麦种植主体加入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规范化便利化跟进配套指导服务体系,组织本区相关领域技术推广单位跟踪服务,创新杂交小麦“因地选种”技术支撑平台。要充分结合粮食单产提升行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农机高质量作业试点创建等工作安排,树立一批良种、良田、良机、良法、良制“五良”集成创新典型,通过宣传引导、观摩培训,调动复耕复垦地种植主体使用杂交小麦的积极性。

  附件1:2024-2025年“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规模种植计划面积.docx

  附件2:杂交小麦种植指南.docx

  附件3:2024-2025年北京市“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4:2024-2025年北京市乡镇“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补贴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5:2024-2025年北京市区级“因地选种”杂交小麦补贴申请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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