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的要求,规范实施我市农业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裁量基准制度,制定了《北京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农业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农业行业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农业行业行政强制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nyzfzdfzk@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5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2029845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北京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北京市农业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zip
附件3:北京市农业行业行政检查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4:北京市农业行业行政强制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5:关于《北京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农业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