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北京市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工作要求、调控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主要修订变化进行解读。
一、背景意义
近期一段时间以来,全国生猪价格持续低迷,为进一步完善生猪逆周期政策调控机制,推动猪价保持在合理水平。2026年5月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印发<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6〕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生猪产能调控上下限和头部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以稳定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因此,市农业农村局对《北京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征求相关区农业农村局意见,开展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性审查、公开属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研判了社会稳定风险和舆情风险,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
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调控指标,按照“长期调母猪、中期调仔猪、短期调肥猪”的调控思路,健全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机制,稳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调控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任务安排,确定本市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4.4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30家。
四、重点任务
(一)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
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二)稳定生猪生产能力
强化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场以及生猪产能综合调控监测场的管理,健全跟踪问效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进一步健全生猪生产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开展生猪生产监测。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研判对生猪稳产保供的影响。在生猪价格出现急涨急跌、生产形势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二)加强养殖指导和政策支持。在本市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存在异常情况时,采取相应工作举措。可以结合实际出台其他调控产能的政策措施。
五、新旧方案的主要变化
在坚持现行总体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对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生猪产能调控上下限和头部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修订。
(一)适度下调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能繁母猪及规模猪场正常保有量的通知》要求,将本市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4.5万头的任务调减为4.4万头。针对近几年各区的生猪生产实际,对相关区的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任务进行调整。
(二)调整生猪产能调控绿色和黄色区域上下限。按照《通知》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绿色区域和黄色区域上限从正常保有量目标的105%和110%分别收紧到103%和106%。将能繁母猪存栏量黄色区域下限由85%上调至88%。
(三)加强头部企业管理。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将本市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纳入本市生猪产能综合调控监测名单,对监测名单上的企业实施年度生产备案管理,压实监测名单内养殖企业备案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