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23年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中央财政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00亿元,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
二、补贴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本市范围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等粮食生产者。各涉农区可根据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信息直接确定申报对象,公示如有变化可再补充或修改。
2.补贴依据: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水稻、高粱、大豆、绿豆、红小豆以及薯类(不含马铃薯)等。各涉农区可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原则上对未开展验收和未通过验收(或评估)复耕复垦地块上播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3.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及我市粮食生产目标,确定补贴标准为每亩6元。
4.发放方式:采取“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银行账户中,让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5.发放要求:2023年5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者手中。可根据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信息直接确定申报对象,公示如有变化可再补充或修改。
6.办理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