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解决全市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农业中关村建设,按照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原则,以“小切口”问题入手,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2024年第二批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储备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需整合优势创新资源,聚焦指南任务,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整体组织申报。
2.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跨年度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3.申报单位(含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1年以上,国家和北京市机关原则上不得申报。
4.申报单位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与项目内容相关的专业研究团队、用于研究开发的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与市级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5.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
(1)已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及北京市级在研农业科技项目;
(2)距离退休月数少于项目实施月数;
(3)在党政纪律处分期内。
6.项目申报内容不得与国家及北京市其他农业科技项目已支持内容重复。
7.项目申报经费应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确定,应当真实、合理,不得虚报,并符合《北京市乡村振兴农业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8.项目申报单位、项目所有参与人员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牵头申报单位对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要求:落实“五个一”要求,一是项目成果要应用在一批新主体中;二是要开展一次系统培训;三是组织一系列现场观摩活动;四是开展一次成果展示;五是进行一次成果发布与宣传。
2.技术成果应用要求:涉及北京优势主导产业的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内要在5个以上点位(包括镇、村、园区、农场、科技小院等)进行技术成果应用示范,涉及特色小体量的产业需在3个以上点位进行应用示范。每个项目需征集应用主体,形成应用主体清单。在项目执行完成后如没有持续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技术成果应用年限不低于3年。
3.项目执行期要求: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4.优先安排原则:优先安排覆盖指南方向全部研究内容项目,特别是1年即可出成果、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经济效益显著、有效带动农户增收、项目成果应用可持续时间久的项目。
5.可行性论证要求:正式提交储备项目申报材料前,各项目需要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围绕项目与指南的贴合度、研究内容创新性、技术路线可行性、考核指标合理性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报送: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简表、项目实施方案,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承诺书、应用主体清单、提供自筹资金证明、可行性论证专家组意见,并按要求签章。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项目申报简表、项目实施方案一式7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pdf版本),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12:00前;
材料受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留庄路5号院1号楼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处。
2.形式审查: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进入后续评审。
联 系 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55525195
电子邮箱:kejichu@nyncj.beijing.gov.cn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