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政府(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要求,我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请朝阳、海淀、丰台三区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区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方案、本区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报市土壤普查办备案。请各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于2023年开展特色农产品专项调查等相关工作。
附件1: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docx
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