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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5-12-31 00:00:00
  • [发文字号]
    农机化总站 〔2025〕 157号
  • [失效日期]
  • [发布日期]
    2025-12-31 14:15:39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制发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关于2025年第五批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对84家企业的通过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的产品,准予核发162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1)。

  经审核,准予对14家企业的69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更换(见附件2),撤销4家企业7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3),注销4家企业18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4)。

  附件:1.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2.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更换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3.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4.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注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五批)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5年12月31日

  国推通报(2025年第五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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