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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实施日期]
    2024-04-30 00:00:00
  • [成文日期]
    2024-04-30 00:00:00
  • [发文字号]
    农办机 〔2024〕 3号
  • [失效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06-04 19:10:38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报送公报]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制发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 [全真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制定了《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4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附件:农办机〔202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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