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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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2-04-01 00:00:00
  • [发文字号]
    财农 〔2022〕 25号
  • [失效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4-01 16:57:54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报送公告]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制发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全真版]

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三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我们对《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管理资金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docx

  附件:3.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4.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docx

  附件:5.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docx

  附件:6.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docx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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