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首都之窗

站内搜索

  • 站内搜索
  • 一网通查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首页 > 详细页

2018年度市农业农村局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绩效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依法高效履职,推动年度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共承担市委、市政府各类市级重大决策任务14类185项。一年来,我局主动担当、砥砺作为,对标对表、狠抓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截至目前,除“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存在不可预估性外,其他各项任务均圆满完成年度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1.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关于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及《工作方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对全局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与机关处室、局属单位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2.加强思想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各类理论书籍,引导党员干部读原文悟原理。组织3期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机关党员干部和系统单位处级干部550多人参加培训。  

  3.深化廉政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局各党组织认真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及观看专题教育片《正风反腐在路上》等,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得到警示、启迪,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各党支部学习贯彻市委农工委《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做到举一反三。  

  4.坚持固本强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召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部署会,制定《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落实“一规一册一表一网”的使用,积极推进各项规范化工作落实。做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依法高效履职,推动年度绩效任务有效落实  

  1.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推进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出台了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导则》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措施,强化基层实施的规划管控和政策指导。坚持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立足村庄特点编规划。实施责任规划师工作制度,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主体服务团队。截至12月31日,列入2018年创建任务的1081个村中,71个市级试点村已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完成进度100%;1010个创建村(去除仅开展环境整治的村),应编制村庄规划的993个,已全部完成规划初稿。  

  二是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在全市农村地区全面开展“清脏、治乱、增绿、控污”工作,聚焦“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建设、垃圾污水治理等,消除盲点、补上缺项。截至12月31日,今年1081个创建村已全部基本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完成率100%。  

  三是完善运维管护机制。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队伍、有督查”要求,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市、区、乡镇陆续把农村各类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资金分别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在垃圾和污水处理、厕所保洁、环卫等领域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管护模式。  

  四是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今年45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全部完成,基本实现我市平原地区村庄“无煤化”目标。继续开展北部7区农业生产领域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印发《2018年北京市农业生产领域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指导意见》,共完成籽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11.06万平方米,超额105.6%。  

  五是加强山区发展建设。抓好上一轮搬迁工程收尾工作,组织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计划5年搬迁1.2万户,2018年计划搬迁的村已全面开工建设。推进门头沟区清水百花沟域等14条沟域建设,重点推进建设沟域内的环境整治、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等工程建设。  

  2.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规范发展。  

  一是持续深入农业结构调整。继续调减高耗水种养农业,粮田面积调减到71万亩(其中小麦种植面积调减到14.7万亩),预计今年农业用水量继续呈现缩减的态势。  

  二是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制定《2018年北京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全市耕地化肥利用率达37.5%,化学农药利用率达43.2%;推进畜牧业疏解整治促提升,共疏解养殖户9327户、清理畜禽215.5万头只;整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养殖污染监管,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升至95%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提升至79%以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平成效显著。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禁烧工作,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率继续保持100%,全市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8%以上,为大气污染防治做出贡献。  

  三是推进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建设。制定了《农业农村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合作协议实施方案》、《部市共建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特优基地遴选标准》等,部署开展了1000个特优基地和100个“名优品牌”的遴选工作。制定北京农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评选了30个北京农业好品牌、20名农业好把式,开展了“昌平草莓”、“大兴西瓜”、“怀柔板栗”、“平谷大桃”、“房山磨盘柿”等地域特色品牌建设保护工作。  

  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交叉互查、第二批创建试点单位核查验收以及“双百”对接活动;本市自产蔬菜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8.6%、畜禽产品为99.7%、水产品为99.7%;全市菜篮子产品“三品一标”覆盖率达71.8%;积极推进冬奥会农产品供应保障相关工作,圆满完成“中非论坛”等重大活动农产品服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步向好,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是促进蔬菜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重点推动无土栽培新型生产方式、蔬菜全链条社会化服务工作。截至目前,蔬菜无土栽培面积发展到1300亩,较上年增加了86%,显著提高了水、肥、药等资源利用效率,单产提高15%以上,减少人工投入约40%;蔬菜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84家,较上年增加了1倍,覆盖蔬菜产销各环节,并依托这些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建了32家蔬菜“七统一”生态标准园。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支持7家北京企业建设13个外埠基地2.57万亩,与24个环北京蔬菜主产县加强产销信息对接,设立240个信息监测点,蔬菜控制率保持在50%左右。  

  六是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发挥首都科技优势,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合作,研究启动在平谷区落地建设北京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生物种业、农业智能装备等技术应用。  

  七是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建设。协调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推动创建平谷区峪口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等4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9个村镇被认定为第八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评定了19个都市型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示范乡镇,评选了10家特色专业示范村。  

  八是以节为媒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配合农业农村部办好全国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精心组织我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29项,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农事体验、乡村文化演出、乡村旅游推介、优质农产品营销等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成功举办第六届农业嘉年华,接待入园游客112.86万人次,实现总收入4520.37万元。  

  3.全力开展非洲猪瘟应急防控。  

  一是强化主动防控,防范疫情风险。采取主动加强受威胁区的监测排查,主动加强重点敏感地区防控,主动加强驻点监管,主动强化进京道口防控,主动调整养殖结构,主动开展野猪排查防控,主动完善各项制度等“七主动”,有效阻断了疫情在我市蔓延。  

  二是强化科学防控,阻断病原传播。通过检测下沉、关口前移、专用车辆备案、细化防疫消毒、养殖场户封闭管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安全防控。  

  三是强化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京津冀三地应急指挥部联合印发《京津冀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和《京津冀非洲猪瘟联防联控第一批重点任务与分工安排的通知》,全方位开展一体化防控联合行动。  

  四是强化市场保障,稳定猪肉供应。建立调控调度机制,有序组织猪肉市场供应。组成11个监督小组对定点屠宰企业和重点批发市场实行驻点监督。  

  五是强化督查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房山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组成近120人参与的13个驻区督导组,督促各区落实各项措施。建立日研究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六是强化正面引导,维护社会安定。积极引导舆情,消除市民疑惑。做好政策解释和热线解答工作,将反映的问题反馈至各区,及时予以解决。  

  4.全面开展设施农业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清查整治。  

  一是明确职责,分阶段部署工作重点。在设施农业清理整治阶段,原市农委和原市规划国土委分别制定各项整改方案及整改标准,在全市开展大棚类设施农业清理整治,并组织现场验收。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阶段,提出“一个突出,三个不变”的要求(即:突出3号文件确定的清理整治三类问题;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不变,八条整改标准不变,验收工作政策不变)。建立了“市级抓总、区级落实、乡镇村执行”的工作机制。  

  二是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各区对全市22.4万栋设施农业开展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清查,对发现的问题设施按要求逐项整改。印发了加强分类处置、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等相关文件,积极引导分类处置。全面收集、审核、整改设施农业用地合同,建立合同档案。建立数字化设施农业台账管理系统,实现一村一册、一棚一码。  

  三是齐抓共管,建立闭环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设施农业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发现—处置—整改”全流程闭环监管要求,建立日常巡查报告制度,做到随发现随处理,形成目标明确、上下一体、部门联动、职责清晰、标准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  

  5.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基本完成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探索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途径,推动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已流转土地占确权总面积的68%。  

  二是推动集体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形成了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开展了建设租赁住房、乡镇统筹利用、“村地乡管”等农村集体土地参与城市建设的新途径,加快推动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减量、“腾笼换鸟”。  

  三是推动宅基地有序盘活使用。出台了《关于规范引导盘活利用农民闲置房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指导意见》,明确政策边界,规范实施程序,加大对盘活利用农民闲置房屋工作的工作指导和服务。目前,郊区已有42个村有组织地盘活闲置院落农宅1035套,农民和集体年租金收入2000万元。  

  四是深化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2%剩余难点村以及城市化重点地区乡镇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海淀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出台了工作方案及细则。  

  6.持续改善农村民生。  

  一是扎实开展低收入帮扶。认真落实市领导二季度大调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措施》,明确了今后三年的目标任务,提出了31条具体帮扶措施,加强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综合帮扶。制定落实“一村一策”“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明确到村到户的具体帮扶责任人,建立村级精准帮扶台账。落实专项帮扶资金,扶持了一批特色种植、乡村旅游、光伏等产业项目。组织推动51家市属国企、23个市属高校与低收入村结对帮扶,深入开展城区与郊区结对帮扶;开展科技帮扶,组织科技人员与114个低收入村实现结对帮扶。着眼“两不愁、三保障”,积极推进低收入农户社会救助“应保尽保”,对在读学生实施精准教育帮扶,将低收入农户纳入了危房改造政策范围。举办全市低收入村第一书记培训班、抓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提高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实效。前三季度,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9405元,同比增长17.4%。  

  二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督导各区做好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农村劳动力工作,组织广大农民充分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平原造林管护、山区营林、巡河护河等工作,帮助更多农民就近就地就业。  

  7.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环境。  

  一是规范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做好农业部取消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与公开。将原96个政务服务事项精简为41个,精简比例达56.25%。  

  二是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了“证照分离”改革、“清理规范证明”、“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截至目前,除渔业船舶检验等开展主动服务的例外事项外,其余政务服务办事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网上可办率超过90%,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大便利。  

  四是落实综合窗口建设。按时完成进驻综合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及进驻人员的授权,组织完成培训手册的编制及对综合窗口受理人员的培训,推进完成了局自有系统与综合窗口系统开发与对接,为综合窗口的正式运行提供保障。  

  五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正在研究推进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建设,深化综合监管。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在执法办案量、人均检查量、案卷制作水平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  

  六是加强工作组织与信息报送。围绕考评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及时提交各类自查报告。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的报送,全年共报送各类信息10条,事中事后监管典型案例5件。  

  (三)不断强化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学习培训。全年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学法4次。加强对本系统公务员队伍的法治培训工作。全年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组织了第三期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研修班,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学者围绕乡村振兴、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基层民主治理等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举办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各区仲裁办工作人员、仲裁员共88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信访条例等内容。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和风险防控体系并严格抓好落实。全年共召开工委会55次、办公会35次,碰头会65次,专题会45次,其中公众列席办公会3次、民主生活会3次。  

  3.全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11项指标均为执法平台数据运算自动生成。目前,人均检查量123件(要求高于30件)、人均处罚量1.18件(要求高于1件)、处罚职权履行率39.48%(要求高于16%)、处罚案件撤案率8.45%(要求低于16%)、案卷评查执行率100%(要求高于90%)、岗位人员关联率80%(要求75%),处罚周期相对值、处罚职权调整及时率、评查抽验合格率未形成,涉刑案件平台移送率、建议移送案件办理及时率不涉及。  

  (四)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相关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的相关规定等,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大对各单位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审核;对项目支出预算提前进行布置、细化和整合;加大结余资金的清理消化力度,督促各单位按规定清理消化事业基金、修购基金等;将各项收入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及时做好各项超收备案工作,减少预算调整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按规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建立项目监督检查机制等。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执行,加强项目合同的管理,结合我局印发的内控手册进行进一步优化、规范,扩展预算执行控制和预警功能,加强预算执行和内控管理。严格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及时在内网财务公开栏目公示各单位、各处室的支出进度,压缩年末结余资金额度,积极督促推进相关项目招投标工作,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采尽采。加强财务部门和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更新《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的数据和资产分类。  

  2018年,原市农业局被评为“农业农村部2017年度落实农业投资项目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获得了农业农村部通报表彰,此项工作已连续三年获得农业农村部通报表彰。  

  (五)全面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1.高质量做好服务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外省区市等政务服务工作。一是主动作为,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做好便民服务。原市农委在中环办公大厅设有一个信息公开窗口,加强规范管理,设专人值守,制定窗口服务工作制度,办公会定期研究相关工作,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做好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工作。2018年原市农委共承担外联接待任务55批次2000余人次,其中:服务中央单位15批次,服务和接待兄弟省市学习考察调研30批次,得到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支持配合10余项。  

  2.高效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了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任务。按照市审改办和市政务服务办的要求,完成了59大项(含零流量)、76个办事项(含零流量)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全部到位。二是积极推进审批规范与作风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积极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避免服务对象多跑路。加强受理人员作风建设,在工作纪律、规范服务、三姿仪表、现场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时限、流程开展工作,无针对农业审批提出的投诉举报问题。三是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梳理。加大对进驻窗口的授权,进一步减少工作流程与环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内受理、审批、办结的“一站式”办理事项占全部进驻事项的40%以上,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全面完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并做好对区级工作指导,按时完成对区级以下事项的模板制定工作。四是落实综合窗口建设。按时完成进驻综合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及进驻人员的授权,推进完成了局自有系统与综合窗口系统开发与对接。五是报送信息。及时总结政务服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全年报送11条信息。  

  3.优质做好网上政务服务。一是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发布数据同源。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办事指南要素等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一致。二是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截至目前,除渔业船舶检验等开展主动服务的例外事项外,其余政务服务办事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网上可办率超过90%。三是深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深度。对于已开展网上办理的事项,行政相对人最多跑1次的事项比例达到15%以上,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大的便利。截至2018年12月19日,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2045件,办结2000件,提供咨询3000件,获得当事人赠送的1面锦旗和16封表扬信,第三方监测的社会满意度测评100%,良好的服务得到政务服务办与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8年,我局依法全面履职,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全面从严治党,“三农”工作总体向好。承担的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任务中,唯有“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存在不可预估性。在此项任务中,我局承担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任务,但2018年不再单独对农村居民进行考核,市政府折子只是考核全市居民的收入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62元,同比增长8.9%。就农民增收形势来看,一是全年物价上涨较快,对农民实际收入增长影响较大;二是在农村疏解整治和农业“调转节”等背景下,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减量瘦身、转型升级,对农民经营性收入影响较大。我局加强协调推动促进农民和低收入农户增收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预计全年农村居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保持一致,实现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