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年度任务 | 进展 |
1 | 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工作。 | 1.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做好京郊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一是会同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地农产品销售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政农发〔2020〕17号),提出抓好促进农产品销售的重点工作;二是开发上线“北京市农产品供求信息采集平台”,累计发布农产品供应信息871条;三是组织各涉农区开展线上销售活动,大兴、平谷、延庆分别在西瓜节、鲜桃季、绿色蔬菜惠民直送等系列活动举办多场直播带货活动,全程线上线下结合销售,有效拉动了消费。同时,组织鑫桃源、密水农家、智农天地等好品牌企业或合作社,依托特色优质农产品,持续进行直播带货;四是将丰收节系列活动与“时尚消费季”紧密结合,通过“丰收节”直播带货、“京郊农产品”电商消费季等活动,活跃城乡消费市场;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建立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京政农发〔2020〕106号);六是利用第十八届农交会平台对北京特色农产品进行直播带货。组织多家企业参展,涵盖果蔬、畜禽、休闲食品、创意工艺品等领域,期间成功举办了“北京农业好品牌”现场推介活动以及连续3天的网络直播带货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展示、推介。 2.农业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工作已经完成。依托市数字菜田建设项目,已在房山、顺义等9个区启动了数字菜田应用场景建设工作。 3.2020年,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双随机”方式开展的抽查事项27项,覆盖率96.4%。市区全年共实施“双随机”抽查5924个次,检查结果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对全部不符合要求的行政相对人作出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起草《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暂行)》和30个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提升“双随机”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梳理出农药、肥料、农机、种子、兽药、饲料、农业转基因、种畜禽8个事项纳入《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以市“双随机”联席办名义印发5份联合抽查事项工作方案。 4.及时梳理2020年新颁布的3部农业法律法规处罚条款,调整行政处罚职权事项,研究制定对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截至12月底,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检查总量为324674件,作出行政处罚案件2399件。 5.分类清理政务服务“零办件”事项1项,在2019年基础上,精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26.7%,精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36.9%;清理全市农业行政审批和依申请政府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共2项;印发了《北京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办理标准(试行)》;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印发了动物诊疗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兽药经营许可(非生物制品类)等3个事项告知承诺书文本,优化行政审批事项32大项(42办事项);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许可准入类》梳理全市农业行政许可事项,无市场准入隐形门槛。完成隐性壁垒排查工作,将3个未纳入农业农村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事项纳入事项目录清单。 |
2 |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加强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约束监督,构建面向实施、城乡统管的规划管理机制,建立市区两级规划权责清单,明确权责边界、流程和标准,健全科学编制规划机制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制度。 | 1.合同整改情况。全面完成“大棚房”问题合同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未确权颁证地区家庭承包地合同清理任务和浅山区四荒地合同整改。 2.文件制定情况。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工作方案》(京农组发〔2020〕2号);制定了《“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工作方案》和《“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征求意见稿)、北京地区园艺设施建设指南,形成了《设施农业标准汇编》;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制定《北京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已经多轮研究和讨论,拟于近期报送市政府审批。 3.其他工作情况。为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赴各区实地察访260个设施农业园区或基地1.5万多个大棚,没有发现新增“大棚房”问题;完成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登记备案统计工作和相关数据更新;完成督促各区17个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土地备案工作;建立本市宅基地管理及利用工作情况年报制度,完成第一次全市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摸底,进一步了解了全市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底数,数据已上报农业农村部,并形成了相关情况分析报告。 |
3 | 建立“村地区管”管理体系,以及区、乡镇、村三级管理责任制度,健全土地用途管控机制,加强合同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 1.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京政农函〔2020〕59号)。 2.通过电话沟通、专题调度、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各区宅基地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的政策指导与审核把关;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协调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等中央和本市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组织各相关区参加全国宅基地管理线上培训班和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班;在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安排了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授课;举办了两期市级培训班,对各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涉农街道)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
4 | 制定促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基本完成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建设任务,提高农业产出效益。 | 1.文件制定情况。制定印发《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20〕157号)、《北京市生猪产业优化提升发展项目实施意见》(京政农发〔2020〕36号)、《北京现代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京政农发〔2020〕24号)、《北京“千村万户”良种更新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京政农发〔2020〕110号)、《2020年北京市冬小麦良种更新工作实施细则》(京政农发〔2020〕112号)、《2020年北京市冬小麦良种更新推荐品种名录》(京政农发〔2020〕114号)、《关于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和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27号)、《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实施意见》(京政农发〔2020〕53号)、《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京政农发〔2020〕54号);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特色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北京市种质创制及品种选育联合攻关政策,完成事前绩效评价,正在联合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局印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项目征集、遴选和具体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制定《北京市种子条例》的立项申请,同意采取废旧立新的方式,制定《北京市种子条例》;高效设施农业用地试点方案已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下一步将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完成《北京市生猪养殖场建设规范》的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和行业预审等工作,已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送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其他工作。组织实施小麦良种更新工程,8个区冬小麦良种更新面积18.08万亩;推动建设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组织开展国家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平谷国家现代农业(畜禽)产业园、国家(北京)种业智库三个国家重点项目落地北京;组织举办了第二十八届北京种业大会暨首届中国玉米产业链大会;基本完成北京市农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建设任务,组织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示范区创建的关键指标中,完成名优品牌100个,菜篮子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覆盖率达到81.7%,农业标准化备案基地达到1220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 |
5 | 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扎实做好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稳价工作。 | 1.召开市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完善“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指标解释。 2.压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根据各区自评报告进行了考评;印发了《关于反馈各区2019年度“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自查自评考评结果的通知》,要求各区对照反馈意见制定区级整改工作方案;起草关于“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补充通知,已征求市级相关单位意见;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预通知,提前谋划工作;召开“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筹备会,强调考核工作注意事项。 3.根据农业农村部反馈的2018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结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 4.全市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17家,其中,13家完成初步验收并逐步投产,4家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已完成年初确定的生猪存栏31.3万头目标。出台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饲料行业、屠宰企业防控指南,实现对行业指导的全覆盖;依据养殖规模和产能产量,确定重点畜禽生产企业72家,建立“日调度”制度;牵头建立了“生猪、蛋鸡、肉鸡、奶牛、饲料、水产、屠宰”七个生产企业微信群联系平台,及时掌握各企业养殖生产动态信息;为11家企业发放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和通行证31份;分两批为我市有资质有需求的企业出具《民生保供企业证明》共计115份;强化屠宰企业的管理,实施周抽检周报告制度,强化屠宰企业监督检查和风险管控,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防控制度和措施。 5.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和春耕备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并相继发布系列技术指导意见指导疫情期间蔬菜生产,同时组成13个工作组,到各区指导蔬菜和粮食生产,目前,全市蔬菜生产状况良好;引导企业保持外埠基地生产能力,加大产购销力度,组织企业开展各类农产品产销对接、品牌推介活动,开展“点对点”大宗直采,积极采购河北、内蒙古等地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直营直销等多种形式供应北京市场,提升首都市场蔬菜供应能力。 6.本市生产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9.5%、100%、98.6%,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
6 | 开展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依法依规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定宅基地管理办法,规范利用闲置农宅,发展精品民宿等绿色产业,不断提升京郊旅游发展品质。 | 1.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 2.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农民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闲置农宅盘活利用定期调度。8月14日,主管市领导主持召开各区视频会议进行调度,对各区规范引导盘活利用闲置农宅发展民宿等产业提出相关要求。制定了《集体经济组织引领盘活利用闲置农宅调查研究工作方案》,赴平谷、延庆、大兴、密云、房山等区9个村开展实地调研和现场指导,宣传推介门头沟小院、延庆区长城人家等典型案例。 3.配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已于12月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配合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联营公司组建、民主决策程序履行相关指导工作。 4.印发《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实施意见》(京政农发〔2020〕53号)及《北京市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京政农发〔2020〕54号)。完成各区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建设项目督导,完成200户民俗接待户示范提升改造。 |
7 |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 1.开展农村经济形势情况分析工作,全面分析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2.继续落实山区生态林管护政策,对核定的生态林管护员由市区财政安排资金给予638元/人/月的岗位补贴。按月发放各类养老金,目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月领取标准达到83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745元。 3.据市统计局监测数据,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034元,同比增长17.4%。 |
8 | 创新科技、产业、市场相结合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培养一批爱农业、懂科技、会管理的新时代农民企业家。完成低收入农户“脱低”任务,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增强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 | 1.围绕设施农业、生猪、蔬菜等“菜篮子”、乡村民宿、林下经济、农产品电商、特色手工制作等重点领域,开展分类分级农民培训。截至目前,市级完成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种养大户、女农民等农民培训1200人次,其中培训农村经营管理带头人300人。 2.由市委农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加强和改进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京农组办发〔2020〕7号),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农民职业素质提升培训实施办法》(京政农发〔2020〕141号)。 3.开展第六届农村实用人才优秀创业项目评选资助活动暨第四届全市农村创业大赛,从各区推荐的39个农村人才优秀创业项目中评选出10个优秀农村创业项目予以表彰和资助,并推荐其中的4个项目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培训新农人及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约80人,共有85万人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关注并收看了比赛活动。 4.组织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农广校系统对改版升级后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培训;统计上半年全市农民培训情况,优化调整全年培训方案,制定和完善培训制度。 5.针对京郊农业生产需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发布生产技术指导意见111期,发布病虫防控指导意见94期;共组织10个创新团队的专家对接郊区农业企业和合作社150家,为其提供科技服务,共示范推广新品种155个、新技术211项,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提升了生产管理人员的科技素质。 6.据市统计局监测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快速增长,达到13034元,同比增长17.4%,快于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5个百分点。据各区上报低收入农户监测系统数据显示,全市现有低收入农户4.24万户、8.38万人,2020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超过标准线(11160元),低收入村全部消除,当前正在对各区收入超线真实性开展抽样核查。 7.印发《2020年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重点工作和10个区、19个市级单位的责任分工;指导各区开展低收入农户全面摸排,核查2019年调查收入真实性,识别标准线下户、标准线边缘户(4565户)和返低风险户(222户)三类群体,制定“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实施重点帮扶。特别是针对受疫情影响存在就业、经营、大病等风险的低收入农户,建立预警机制,进行风险预判,逐户销号、逐项补漏。 8.印发《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评估检查的函》,部署各区开展对“六个一批”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各区已提交自查报告。制定《市级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评估方案》,在区级自评基础上,开展市级抽查核验。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收入稳定性、第二阶段产业项目、第三阶段就业评估检查,并向各区政府印发三次评估检查反馈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近日已完成第四阶段评估检查回头看工作。 9.扶持129个低收入产业帮扶项目。对未就业低收入劳动力发放就业服务卡,实施精准就业帮扶,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6.8%。对低保标准线下低收入农户摸底排查,推进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落实教育帮扶政策,保障低收入农户中没有一个适龄学生因贫失学辍学。促进低收入农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参保率达到99.5%。将4553户住房等级为C、D级的低收入农户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其中2853户实施改造,已全部竣工,1700户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安全住所。持续推进“第一书记”、城区、国企、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帮扶工作。 |
10 |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第三批村庄规划编制,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8%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普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15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完成600个村人居环境整治。 | 1.按照“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统筹编规划”要求,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第三批村庄规划编制662个,累计完成村庄规划2915个,全市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应编尽编。 2.持续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本年度累计完成改厕1.9万户,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总覆盖率99.4%。 3.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00个村污水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村庄达到1806个,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达到50%以上。 4.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管市领导11次调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市级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每月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检查考核,发现问题点位及时移交属地整改,9月中旬第三批798个“千村整治”任务村庄环境整治通过市级考核验收;按照“一村一策”完成396个城乡结合部村庄整治任务;全市农村环境较好保持了干净整洁有序的面貌。 5.百村示范创建稳步推进,152个村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10个“百村示范”村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百村示范村初步形成示范功能。 |
11 | 巩固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成果。 | 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95号),对平原村庄、低海拔山区和延庆川区村庄的清洁取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目前本年度安装的清洁取暖设备已完成调试,2020年全市共有110个村、约2.5万户完成了清洁能源改造。 |
12 | 推进农村污染防治。 | 1.根据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统计,目前全市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已实现全配套,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5.03%。 2.涉及辖区均已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摸排统计工作,共摸排统计172个村庄,其中57个村庄无畜禽养殖,115个村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0%以上,已完成村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指标要求。 3.全市累计完成709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
13 | 调整更新农用地分类清单,推动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1.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97号),各相关区按照要求已全部完成分类清单调整更新工作。 2.根据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耕地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20号),组织各区开展耕地分类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
14 | 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 1.强化部署,落实责任。组织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本市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全市生猪恢复生产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调度会,部署相关部门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实抓细非洲猪瘟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和生猪产业发展;高质量完成农业农村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迎检工作,受到农业农村部检查组充分肯定。组织开展各区动物防疫责任考核,成立动物防疫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现场考核检查组,采用日常业务考核、重点项目考核和现场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查找短板不足,总结防控成效,推动各区人民政府全面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责任。 2.督促综合防疫措施落实。一是开展违规调运百日专项打击行动。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北京市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061人次,在全市指定27个进京道口派驻检疫监督人员2887人次,共检查畜禽运输车辆9818辆次;对全市非指定进京道口巡查7687个次,检查调运生猪19865头,生猪产品91829吨,开展三部门联合执法134次,查处3起违法违规调运调出生猪行为,罚没金额共计11480元。二是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了《北京市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把“六关”强化生猪跨省调运监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162人次,检查相关场所1748家次,向相关单位(个人)宣传告知和发放材料4919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共检查畜禽运输车辆6288辆次;对全市非指定进京道口巡查1187个次,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调运调出生猪行为。通过“牧运通”完成车辆备案51辆。开展生猪产地检疫20078头,开展生猪屠宰检疫12439头,开展生猪落地查验2472头,开展非洲猪瘟全链条监测27348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开展非洲猪瘟全链条监测。按照“关口前移、扩大防线”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清除非洲猪瘟病毒污染,以全市范围大区域环境安全保护生猪养殖安全,在对养殖生猪、屠宰生猪及调入白条肉、饲料进行检测基础上,扩大到对屠宰厂和无害化处理厂的环境及相关运输车辆开展检测。截至12月,共监测样品217143份,结果均为阴性,其中市级监测7752份,区级监测209391份。四是开展生物安全评估指导。制定印发了《生猪养殖场所生物安全评估办法》及配套81项评估标准,组成了市级评估指导组,全程指导各区第一家新建、改建、扩建生猪养殖场项目评估与验收。目前,根据各区请求,已会同房山、顺义、昌平、大兴、通州、怀柔、密云、平谷、延庆等9个区对新建、改建、扩建猪场项目及恢复生产场改造开展50余场次生物安全评估指导。怀柔区湘村高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区北京中地美佳种猪有限公司已恢复养殖;北京穆家峪精育种猪有限公司、北京二商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北京智能猪场等17个项目已全部或分区通过生物安全评估。针对部分区拟启用应急保供场的问题,组织编制了《阶段性保供猪场建设指引》及26项评估标准,指导各区复养生猪养殖场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改造后方可投产。五是做好非洲猪瘟专项指导,督促落实综合防疫措施。组织公安、城市管理、交通、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北京海关等成员单位开展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印发了《北京市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试行)》,做到了防控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目标不变,确保本市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六是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各种数据统计、信息收集、12345、12316舆情反馈落实,完成日报、周报编辑上报工作,累计编辑日报188期,周报49期,督促完成304条舆情的核查反馈。 |
15 | 市级委托无害化处理项目管理。 | 制定2020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2020年无害化处理上半年绩效评估,提交评估表和评估报告;完善全市无害化处理收集暂存体系设置和运行体系;组织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环节非洲猪瘟风险管控;全年共计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3974.42吨。 |
16 | 强化“留白增绿”,腾退土地实现增绿1600公顷,建设城市森林13处、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50处。 | 印发《北京市2020年农业领域留白增绿工作方案》(京政农发〔2020〕39号),指导各区结合落实国家对粮食生产目标考核,组织生产经营者因地制宜进行复垦复种。截至12月20日,已复垦复种290.86公顷,超额完成任务。 |
17 | 加强与张承地区的科技合作。 | 完成了与张承地区的科技合作。组织家禽团队、粮经团队、果菜团队和鲟鱼、虹鳟鱼团队与张承地区科研单位,企业、基地的对接,顺利开展了蛋鸡、甜玉米、草莓和虹鳟鱼等新品种和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全年,共示范推广了高品质鲜食番茄、鲜食玉米等新品种及熊蜂授粉、养殖尾水处理等新技术20余项,培训技术人员120余人次。 |
18 | 做好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 | 1.调整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履职绩效考评,组织完成第三批千村整治任务村考核验收。 2.简化2020年对各区绩效考核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指标,仅保留一项指标:“2020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将考评工作综合纳入“十三五”时期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中,减轻基层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