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京农罚〔2024〕88号 |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郑**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无 |
主要违法事实: | 郑**在动物诊疗过程中开具的处方笺上执业兽医师签名处未签名,未填写开具兽药的数量单位,部分未填写开具兽药的规格。该行为违反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北京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部分)第7项。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款 |
行政处罚期限: | 2025-01-15 |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4-12-3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