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京农罚〔2024〕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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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北京纳吉亚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1MA008G1Y9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4年8月6日,8月8日将“甘精胰岛素”(国药准字S20201001),按照处方笺用于了宠物猫的治疗。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款 |
行政处罚期限: | 2024-12-12 |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4-11-27 00:00:0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