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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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京农罚〔2024〕56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北京萌兽京朝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1MA01N5M4XB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徐*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4年4月28日,将熊去氧胆酸片(国药准字H31021950)、复方甘草酸铵注射液(国药准字H61021592)、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国药准字Z10960004)、苦黄注射液(国药准字H46020596)用于了宠物犬的治疗。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期限: 2024-12-04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4-11-19 00:00:00
备注: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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