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京农罚〔2024〕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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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庞**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4年8月1日至8月2日,驾驶牌照号为冀GE3842的运输车,由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贾家营村村北房屋9间河北三兴家禽育种有限公司未经指定通道运输4000只种鸡至北京市顺义区张镇贾家洼子村村委会西北1000米北京联都养殖中心,所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编号:1304282613)无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监督专用签章。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二条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款 |
行政处罚期限: | 2023-11-09 |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4-10-25 00:00:0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