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京农罚〔2024〕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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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陈*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无 |
主要违法事实: | 陈*于2024年6月22日开展执业活动时,在开具的处方笺上将“硕腾赛瑞宁枸橼酸马罗匹坦注射液”填写为“止吐药”的行为属于不规范填写处方笺的行为。陈*违反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
行政处罚期限: | 2024-10-05 |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4-09-20 00:00:0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