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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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京农罚〔2024〕30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余*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营应当按照假农药处理的“都十枪手强力长香王”产品,其经营假农药的行为,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 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行政处罚期限: 2024-08-31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4-08-16 00:00: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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