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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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京农罚〔2024〕7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黄**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黄**于2024年3月21日在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时使用了兽药,未开具相对应的处方。依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期限: 2024-06-29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4-06-14 00:00:00
备注: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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