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
补贴对象
本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国有农场种地职工。对于农民耕种自己承包地的,补贴对象为种地农民;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外流转或者其他方式承包的,依据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合同未有约定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或者发包耕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补贴范围
本市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耕地。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耕地不予补贴:已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未按规划实施或移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退耕还林、与果(林)间作等改变用途或性质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存在故意毁坏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露天焚烧秸秆、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耕地;因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绝产绝收的耕地。
补贴标准
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地块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占地面积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同一地块种植季节性蔬菜并申报市级蔬菜生产补贴的,不可再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乡)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补贴程序。补贴资金6月30日前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坚决杜绝骗取套取、贪污侵占、弄虚作假等行为。
申请流程
打开浏览器,打开链接https://zhglpt.bjny.org.cn/portal,即可登录北京市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也可以使用短信验证登录方式进行登录,如果忘记了密码,可以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
输入手机号和密码(村级管理员分配),即可登录。
登录成功后选择种植业板块
进入种植业板块后选择粮食管理
进入粮食管理后选择补贴管理
点击“补贴信息上报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点击“添加”按钮,进入填报页面,依次填写内容,
*①地块位置:手动录入(该村的具体位置,例如村东头xxx)。
*②粮田面积:最多保留2位小数。
*③种植品种:即该设施实际种植的农产品品种,至少选一项。
*④种植面积:对应农产品种植面积,数值应大于0。种植面积之和要等于粮田面积(亩)
*⑤ 销售情况:填写各渠道的销量,默认为0,至少选择一个渠道填写。总销售量自动计算。
点击“确定”,可保存补贴信息。
一次可提交多条补贴信息。
点击”补贴数据汇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点击“上报村级”按钮, 弹出的对话框提示“本年度数据申报以后,数据将无法添加、编辑和删除,您确定要申报吗?”, 点击“确定”按钮,该申报信息提交给村管理员审核。 注意:申报后,信息不可再增加、编辑或修改,若需变更,请联系村管理员。
打开浏览器,打开链接https://zhglpt.bjny.org.cn/portal,即可登录北京市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也可以使用短信验证登录方式进行登录,如果忘记了密码,可以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
输入手机号和密码(村级管理员分配),即可登录。
登录成功后选择种植业板块
进入种植业板块后选择粮食管理
进入粮食管理后选择补贴管理
点击“补贴信息上报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点击“添加”按钮,进入填报页面,依次填写内容,
*①地块位置:手动录入(该村的具体位置,例如村东头xxx)。
*②粮田面积:最多保留2位小数。
*③种植品种:即该设施实际种植的农产品品种,至少选一项。
*④种植面积:对应农产品种植面积,数值应大于0。种植面积之和要等于粮田面积(亩)
*⑤ 销售情况:填写各渠道的销量,默认为0,至少选择一个渠道填写。总销售量自动计算。
点击“确定”,可保存补贴信息。
一次可提交多条补贴信息。
点击”补贴数据汇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点击“上报村级”按钮, 弹出的对话框提示“本年度数据申报以后,数据将无法添加、编辑和删除,您确定要申报吗?”, 点击“确定”按钮,该申报信息提交给村管理员审核。 注意:申报后,信息不可再增加、编辑或修改,若需变更,请联系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