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土壤普查办,市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精神,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关于开展土特产品区土壤普查专题调查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25号)要求,本市部署于2024年全面开展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土特产区土壤专题调查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土特产”文章,为以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进一步提供根本遵循。“土”是基于一方水土、开发乡土资源,“特”是突出地域特点、体现当地风情,“产”是建成产业、形成集群,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开展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调查,全面摸清土特产品生产环境、土壤特征及生产布局,为优化土特产品的区划布局、种植方式、养分调控等提供依据。7月26日,全国土壤普查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25号),要求开展全国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定了调查任务。
二、工作内容
(一)选定土特产品种类并划定产区。前期,我市已组织各区初步统计上报了需开展土特产品土壤普查的产品名单。请各区土壤普查办从分布区域、种植规模、产量水平、产业化和品牌化水平等方面对本区土特产进行全面梳理和综合分析,做到“应选尽选”。如需补充调查产品种类,需按照5月19日市土壤普查办印发的《关于填报地标与土特产品信息的通知》要求,填报补充土特产品种类信息表。在确定调查产品种类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充分考虑种植结构调整、农业种植规划、产业发展潜力等因素,划定土特产品的种植乡(镇)、村等区域。
(二)确定采样密度。根据每类土特产品的种植面积、空间布局、样点总数的统计学意义等情况确定布点密度。点位布设应充分考虑土特产品的规模和布局,布设点位密度遵循区级上报、市级审核、国家确定布设的方式。点位密度具体要求为:土特产品区面积≥30平方公里,布设密度为1个/0.25平方公里;土特产品区面积7.5-30平方公里之间,可在1个/0.25平方公里基础上自行加密;土特产品区面积小于7.5平方公里的,点位布设数量不少于30个。土特产品分布零散的,按布点原则给出点位布设位置和数量;土特产分布集中的,需提交点位布设密度。
(三)优化土壤普查内容。市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相关技术单位及市农林科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目前已有关于土特产品土壤特性、土地利用、作物种植等方面的科研成果和数据进行查询、梳理,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和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对土特产品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内容和内业测试化验指标进行补充和完善。
(四)收集相关资料。全国土壤普查办明确了土特产品优化布局评价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包括数据要求、图件形成方法、报告提纲、验收标准等内容。请各区土壤普查办按相关要求收集相关资料,为开展土特产品专项调查做好前前准备工作。
(五)组织开展专题评价。充分利用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数据和已有成果,结合土壤特征和产地环境开展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评价。对于土特产品区有土壤特异性指标的,必须将特异性指标列为评价指标;对于大宗产品区无土壤特异性指标的,需将产品种植研究认同的种植适宜性指标列为评价指标;对于既非大宗产品、也无特异性指标的,以现有生产优势区域土壤、气候、地形等特征开展评价。专题评价需形成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数据、土特产品种植限制因素等级分布图、土特产品种植适宜区布局图、土特产品区土壤适宜性评价报告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由各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土壤普查办统筹全市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工作,对土特产品种类选定、产区划定进行把关,区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国土壤普查办将建立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工作进展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指导各地落实各项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市级土壤普查办组织相关土特产品领域的专家,联合区土壤普查办和基层技术人员,建立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专家技术指导队伍,做好土特产品种类选定、产区划定、布点密度确定、调查与化验指标补充完善、专题评价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全国和省级土壤普查办建立线上线下结合的专家技术指导与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指导作用,确保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质量。
(三)做好资金保障。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土壤普查办要强化资金保障,做好年度预算经费安排,确保足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由市、区财政共同做好经费保障。市级财政承担内业测试化验、数据质量控制、市级数据整理分析、结果抽查校核等;区级财政承担样点校核、外业调查采样、样品转运、区级数据整理分析、区级成果形成等费用。
(四)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土壤普查宣传、举办培训活动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的重要性及意义,提高公众对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的认识,鼓励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事项
请各区土壤普查办于8月10日前将本区需增补调查的土特产品种类信息表及全部土特产品的布点密度发送至市土壤普查办电子邮箱:turangsanpu@163.com。市土壤普查办联系人及电话:
张立新(工作政策方面),13801218630;
于跃跃(综合技术方面),13810383527;
李子敬(果品技术方面),15010316733。
附件1:XX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特产品优化布局评价形成方法.docx
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