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负责修订的《通州区乡村公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通州区政府正式印发,标志着通州区乡村公路管理迈入新阶段,为副中心乡村公路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通州区目前共有乡村公路1232条,覆盖1695公里,其中乡道530条,村道702条。自2003年首次发布以来,《通州区乡村公路管理办法》已走过了21年历程。然而,随着国家对乡村公路管理政策要求的不断更新,原有《办法》的部分内容已难以满足当前及未来乡村公路管理的实际需要。
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通州公路分局紧密结合通州区乡村公路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办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共分为七章,涵盖总则、规划和建设、养护和管理、路产管理、运营和服务、保障措施及附则等多个方面。
“修订后的《办法》相比以前,更有可操作性,对于提升执行效果,具有更现实的意义。”通州公路分局乡村管理科科长刘长新介绍,《办法》在“总则”中明确提出了副中心乡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并将全面实行“路长制”管理纳入其中;在“规划和建设”一章中,改变了原有原则性的规定,提出乡村公路规划和建设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明确适应副中心建设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相关要求;在“路产管理”一章中,将原有《办法》中关于路产保护的禁止性、原则性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对乡村公路路产保护提出了符合当前城市发展实际的程序性要求和相关标准;同时新 增“运营和服务”一章。
值得一提的是,“积极推进乡村公路数字化建设”被纳入新修订的《办法》“养护和管理”章节中,提出要逐步实现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绿色低碳的公路养护模式。目前,通州区乡村公路管理已采用“路长制管理系统”“路网监测系统”“设计管理系统”“数字农村路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实现对路长制、养护事件、资产等方面的智慧化管理。未来,通州区乡村公路管理将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水平,以数字化手段辅助科学决策。
刘长新介绍,自2018年被评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以来,通州区不断提升乡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水平。2024年,通州区共实施乡村公路养护工程119公里,创建美丽乡村路99公里,创建里程居全市第一,并荣获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是北京市首个且是目前唯一一个双示范区。下一步,通州区将坚定不移地推动《通州区乡村公路管理办法》的全面有效落实,促进全区乡村公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