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北京市种子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结合本市非主要农作物种苗(薯)生产经营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非主要农作物种苗(薯)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ongyechu@nync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1号楼545室,邮编101117,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55525243。
4.传真:010-5552503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关于非主要农作物种苗(薯)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非主要农作物种苗(薯)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