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北京市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三农”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学深悟透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组织委局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深学细悟“十二个坚持”,把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学习践行党内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开设党内法规学习专栏,动态更新学习内容。组织市有关部门、涉农区、乡镇和村认真执行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三是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熟练掌握依法行使职权必备的法律法规知识。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举办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学习依法行政网络课程、定期发布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开展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等多种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职,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推进涉农领域立法。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技术推广地方立法调研论证。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进行简易修改。认真做好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等法规涉农部分起草修改工作。
二是提升法制审核效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执法决定、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程序等纳入法制审核范围。支持法制部门对42件行政行为进行审核把关,重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推动公职律师参与审核。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对党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不断提升适应性和有效性。
三是做实做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1条。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16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发布23条政策宣传解读,就公众核心关切作出有针对性回应。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组织全市农业执法单位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广泛听取行业协会、电商平台、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意见建议。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现象在基层、症结在市级”问题逐一挂账销号,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举办全市农业执法技能竞赛。制定实施《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加强执法作风与纪律建设。对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处理流程进行规范,制修订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升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以“绿剑护粮安”执法活动为主线,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维护行业发展秩序。抓牢农机安全、农资质量、动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推动宠物新业态合规经营,全面实施检疫无纸化出证。全年立案111起,完成处罚103起,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19件。
(四)落实审批监管制度改革,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市区乡镇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好差评”分析报告和日常巡查结果,指导督促修改完善办事指南328项次,提高事项要素准确性、清单标准化。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特殊程序,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和办理时限,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高效规范开展审批服务工作。依法受理并办结行政审批申请3702件,线上办理比例达到90%。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在兽药、饲料等11类审批领域推行电子证照应用。通过解决重复申报问题、延长证书有效期、鉴定事项由收费改为免费等方式,持续为企业群众办事降本增效。
三是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严格依计划实施行政检查,认真执行“扫码检查”,将近9%的农业企业纳入“无事不扰”清单。积极应用数据比对和信息技术开展“无感监管”,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
(五)认真执行监督制约规定,政务透明度、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规范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承办的136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乡村产业、民生保障等广泛吸纳意见建议。
二是落实财政审计专门监督。全覆盖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与监控,保障财政资金合理使用。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对局属6个基地开展专项绩效审计、10名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经责审计。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抓好问题核查整改。
三是抓牢统计和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农业农村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切实防治统计造假。强化对区级农业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开展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实现以查促改、以评提质。
(六)多措并举强化风险防控,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化解
一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9件,妥善应对各类矛盾纠纷。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全面梳理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行政调解职权,依法化解民事纠纷、行政争议。
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和规范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通道,全年办理群众来访1807件、来信89件、来电1321个,有效维护诉求人权益。全面开展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涉农信访纠纷化解,有效防控风险源头。
三是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水平。办理“接诉即办”诉求1338件。扎实做好“每月一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问题办理,加强收益分配、财务管理、预决算等制度建设,系统解决群众诉求。
(七)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增强农村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公共行政法律、涉农法律法规等作为乡镇和村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法律进乡村”活动,将法治元素融入农民丰收节、北京农民艺术节等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更加注重在严格执法、管理服务中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突出重点农时,深入农村基层一线、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执法监管与法治宣传融合。
三是深化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行“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组织对镇村干部开展轮训。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出台管理办法,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能力不均衡,部分部门参与法治建设责任意识不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存在薄弱环节。
二是农业执法效能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有较大提升空间,聚焦重点领域主动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的能力还不强,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按照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等理念要求,科学细化执法规则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是农村地区法治化水平距离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较大差距。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农村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需聚焦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诉求,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改革、促发展、护稳定、防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述法与述职相融合,将依法行政纳入全局综合考评,压实各处室和单位法治建设责任。要求委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制度。专题研究农业农村领域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对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作出部署。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在依法依规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双向发力,贯通工作体系,创新服务方式。组织优化审批流程,打通审批堵点,为企业纾难解困,激发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加强源头治理,践行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理念。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法制审核制度,注重底线思维、防范风险,保障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抓好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建设与管理,定期评估法律意见,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效。
三是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深化农业农村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举措,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抓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动物卫生监督等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实质性化解。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和“接诉即办”工作。提高复议应诉工作质量,严格履行法院判决。规范开展行政调解,有效预防和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
五是提高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实效。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积极推进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培育选树并宣传推广一批法治乡村建设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