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国家为了实现保护和发展农业的目的,对农业保险给予一定政策和资金扶持。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2007年建立,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运行,已成为保障农民利益、保护农业生产、维护农村稳定的“减震器”和“稳定剂”。
二、政策目标
通过统一颁布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参考条款,指导保险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规范农业保险市场运行,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保险利益。
三、涉及范围
1.投保主体。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农作物、蔬菜、果品种植以及牲畜、家禽、渔业养殖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均可选择相应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进行投保。
2.承保机构。通过公开遴选,北京市目前有6家保险公司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具体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以结合实际联系上述保险公司咨询具体投保事宜。
四、保费补贴标准
政策性农业保险通过保费补贴的方式,支持和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投保农业保险。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各险种在涉农区业务的保费补贴标准具体是:一是关于15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对玉米、小麦、稻谷、大豆相关的12个种植业险种,中央财政补贴35%,市级财政补贴25%,区级财政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比例;对于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3个养殖业险种,中央财政补贴40%,市级财政补贴20%,区级财政补贴不低于10%;二是关于市级财政补贴险种,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级财政补贴50%,区级财政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比例。
五、主要变化情况
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优化保险险种和费率。综合近5年投保、赔付等情况,将农机综合保险(农机损失保险、农机具机上人员责任保险、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费率或收费标准统一下调50%,将保障良好、符合本市农业发展需要的温室草莓寡照指数保险、奶牛收入损失保险,纳入统颁条款。二是扩大保障范围。将黄精、荆芥等15个中药材纳入中药材种植保险范畴;增加露地蔬菜的保障种类,从原有3类增加至7类;降低蛋鸡养殖保险条款中,对投保人蛋鸡存栏数的要求,蛋鸡存栏数由“100000只(含)以上”调整为“20000只(含)以上”。三是完善保险赔偿要求。叶类、根茎类蔬菜,茄果类及其他类蔬菜轮作中,将分项保险金额明确为“春播1100元,夏播及秋播900元”;中药材、露地蔬菜种植保险等条款中均明确,根据每亩有效保险金额计算赔偿,梨种植保险的冻灾赔偿公式进行微调;奶牛、能繁母猪、果树树体及密植果树树体保险,增加退保公式。在果树树体保险条款中,增加冻灾和旱灾的释义;在蜂业气象指数保险条款(昌平地区适用)中,增加阴天的释义;在中药材种植保险条款中,增加“低温冻害”的保险责任。
《北京市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参考条款》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出险种50个,其中种植业34个,包括小麦种植、小麦完全成本、小麦种植收入、玉米种植、玉米完全成本、玉米种植收入、稻谷种植、稻谷完全成本、稻谷种植收入、大豆种植、大豆完全成本、大豆种植收入、豆类作物、露地蔬菜(叶类、根茎类蔬菜、茄果类及其他类蔬菜种植)、秋播大白菜、苹果(海棠)、桃、梨、柿子、樱桃、枣、葡萄、杏、西瓜、核桃、李子、中药材、密植园果品、露地花卉、瓜果及蔬菜育苗、草莓、温室大棚、果树树体、密植园树体;畜牧养殖类15个,包括奶牛、奶牛收入、能繁母猪、育肥猪、育肥猪收益、种猪、仔猪、肉鸡、渔业、蛋鸡、蛋种鸡、肉种鸡、肉牛、种公牛、蜂业气象指数;其他涉农类1个,包括农机综合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