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57号),为提高种植主体积极性,稳定全市蔬菜生产面积,支持蔬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工作的函》。
二、补贴范围
2024年度内本市域内开展的蔬菜生产,以实际生产的占地面积进行核算,包括三类:一是露地蔬菜生产;二是设施蔬菜生产;三是工厂化生产和智能连栋温室蔬菜生产。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发生“大棚房”问题的;播种定植后不收获及由此产生销售等舆情的;本年度内检出禁限用农药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
三、补贴标准
市级蔬菜生产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亩。已经通过2024年耕地地力补贴申报审核的地块,不再享受2024年度蔬菜生产补贴。
四、补贴对象
蔬菜生产支持补贴坚持补贴对象自愿申报原则,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申报补贴的主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蔬菜生产经营主体。
二是生产的蔬菜应纳入统计部门蔬菜生产统计范围、且上市销售流通为目的。
三是正常进行蔬菜生产,不发生撂荒和设施闲置现象的。
四是同一地块、设施或工厂化蔬菜生产厂房,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蔬菜生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