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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关于做好发放2023年度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57号),为提高种植主体积极性,稳定全市蔬菜生产面积,支持蔬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关于做好发放2023年度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

  二、补贴范围

  本市范围内2023年蔬菜实际生产面积,包括:

  1.露地蔬菜和设施蔬菜,补贴面积为实际生产的占地面积;

  2.植物工厂和智能连栋温室蔬菜生产、工厂化食用菌生产,补贴面积按照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3.工厂化芽苗菜,补贴面积按照1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对地块撂荒和设施闲置、补贴实施年度内检出禁限用农药或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大棚房”问题或用地不规范等情况的,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市级蔬菜生产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亩。已经通过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申报审核的地块,不再享受2023年度蔬菜生产补贴。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报补贴的主体应为蔬菜实际生产经营者,包括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申报补贴地块、设施或工厂化方式的蔬菜生产应纳入统计部门蔬菜生产数据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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