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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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实施日期]
    2024-05-29 00:00:00
  • [成文日期]
    2024-05-29 00:00:00
  • [发文字号]
    京政农发 〔2024〕 30号
  • [失效日期]
    2025-06-01 00:00:00
  • [发布日期]
    2024-06-14 14:32:59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报送公告]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全真版]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北京市农业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4年北京市农业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区要抓紧制定本区工作方案,填报《2024年农业防汛抗旱工作联系表》,按方案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动植物疫情应急工作处备案。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北京市农业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本市农业防汛抗旱工作,巩固完善委局有效应对“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长效机制,依据《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北京市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后考察北京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为指导,严格履行防汛抗旱职责,做好洪涝、旱灾应对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确保全市农业行业有力防灾、有序避灾、有效减灾,保障首都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指挥体系,落实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区两级指挥顺畅、衔接有序的农业防汛抗旱工作体系,巩固完善物资储备、应急值守、预警发布等各项工作机制,充实各级防汛抗旱救灾力量。

  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市级农业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级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分别负责农业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做好灾情应对和水旱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市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动植物疫情应急工作处,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承担预警发布、受灾统计、协调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见附件)。各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区级农业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级指挥部),负责统筹本辖区农业防汛抗旱工作,指导镇(乡)、村落实农业防汛抗旱责任,区级指挥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农业防汛抗旱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灾情应对处置及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确保防汛抗旱及时、高效、有序。各区级指挥部成立情况,于5月31日前报市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做好汛前准备,及时发布预警预报

  (一)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市区两级指挥部加强水旱灾情应对研判,及时做好防灾减灾物资储备。市级指挥部重点强化农作物救灾种子储备、动物防疫消杀及无害化处理物资准备。各区级指挥部重点加强农田抗旱排涝设备及农业生产物资准备。

  (二)充实防汛抗旱救灾队伍。市区两级指挥部要强化防汛抗旱救灾应对,及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措施。市级指挥部分区成立防汛抗旱工作指导组,分行业建立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服务队,及时开展督导服务和技术指导,充实一线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力量。各区级指挥部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农业园区(养殖场)汛期安全培训、防汛演练以及避险转移演练等工作,落实好设施农业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农业生产设施水毁修复,确保上汛前整改到位。遇有险情要确保及时开展农田排涝等农业抢险救灾工作,配合乡镇完成人员避险转移。

  (三)强化防汛应急值守。市区两级指挥部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汛值班人员“在岗、在职、在责、在状态”,确保指挥通讯畅通。如有汛情、险情和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靠前指挥,及时决策组织到位,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

  (四)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市级指挥部紧密对接市防汛办、市气象局,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农业自然灾害联络京办群等途径向各区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各区级指挥部要第一时间、多渠道向辖区内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主体,发送预警及应对措施信息,确保提示信息到场到户。

  四、有效应对灾情,抓好农业生产恢复

  (一)及时启动响应。遇有强降雨或极端干旱天气预警预报,市区两级防汛抗旱工作人员迅速备勤到位,第一时间启动响应,及时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应对措施提示。市级指挥部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区级指挥部要会同市级指挥部成员及时组织开展巡查检查,指导各农业生产主体排除安全隐患,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抗旱应对措施。

  (二)实时掌握灾情。强降雨及极端干旱过程中,市级指挥部各指导组实时掌握各区灾情及农业行业受损情况,结合职责协调防灾救灾物资,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市级各指导组要结合水旱灾情及时调整技术指导方案和措施,确保切实有效。各区级指挥部实时联系指导重点乡镇和涉山涉水重点农业生产主体,指导做好突发情况处置和灾情统计报送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区级指挥部及时向市级指挥部报告本辖区水旱受灾情况及应对处置措施,落实“首报”“续报”“终报”制度,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含“时间、地点、事件类别、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要素。各区上报信息时,要加强与本区应急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口径一致。按照《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规定,启动四级及以上预警响应时,严格实行安全“零报告”制度。市级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部门要结合职责对各区灾情信息审核把关,确保灾情信息真实可靠。

  (四)抓好生产恢复。强降雨结束后或旱情中,市级指挥部各指导组按照分工对相应区进行灾情核实和农业生产恢复督导,市级指导组协调行业专家、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协调推进因灾水毁街坊路等村庄基础设施和清洁取暖设备恢复。各区级指挥部做好农田排涝、水旱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农业生产设施水毁修复等组织实施工作。

  (五)做好政策保险支持。市级加强救灾政策研究,统筹考虑农业发展支持政策,新项目建设和新技术推广优先向受灾严重地区安排。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调度工作,督促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按照“快查勘、快定损、快赔付”的原则,加强农业保险理赔服务。各区统筹区内资源,加强对水旱受灾严重生产主体的专项支持。

  (六)正面引导舆情。市区两级建立农业防汛抗旱舆情应对机制,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主动宣传报道基层防汛抗旱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针对不实传闻主动发声,正面引导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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