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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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实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3-07-17 00:00:00
  • [发文字号]
    〔〕
  • [失效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07-17 13:57:19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报送公告]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全真版]

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使用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8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3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强制扑杀动物补偿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农发〔2022〕25号),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按照以下方案执行。

  一、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

  主要用于开展2023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投喂)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等相关防控工作,保障全市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覆盖率和免疫抗体水平达标。招标采购及相关防控工作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并组织落实。

  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主要用于我市2023年养殖环节收集的需无害化处理的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处理支出。我局组织各区将全市范围内收集的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和配套处理能力的无害化处理厂开展收运处理工作,根据实际处理情况支付无害化处理服务费,保障全市养殖环节收集的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得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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