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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农工委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涉农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第197项“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1万人次”,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委局现组织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征集,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按照需求导向、竞争立项、分级实施的原则,紧紧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面向“四种”农业、农文旅融合、乡村风貌、乡村治理、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领域的人才需求开展选题立项,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通过工程化项目化方式,统筹优势资源力量组织实施,提高培育的质量效果。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培育机构要求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教育培训的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组织管理制度健全,教学管理规范,自觉接受过程监管和效果核验;连续稳定承担中央和市级培育任务的、上年度高质高效完成下达培育任务的、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认定为星级的优先。市级农民田间学校和农民实训基地可优先承担实操实训模块的教学任务。

  三、征集方向

  (一)培育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支持面向本市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机手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的主题培育计划,优先支持“百千工程”示范片区(示范村)相应人才培养。目标是服务本市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产能提升,推进种植业绿色化有机化转型升级,加快智能农机的推广应用。

  (二)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支持面向乡村特色产业和休闲农业带头人、“两师一O”系列人才、数字化赋能智慧农业新农人、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以及乡村振兴青年骨干等的主题培育计划,优先支持“百千工程”示范片区(示范村)相应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素质能力与新产业新业态高度契合的带头人。

  (三)培育乡土文化能人。支持面向具备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的相关主体从业者、农耕技艺传承人、村艺工坊传习人、乡村文化骨干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乡村治理从业人员的主题培育计划,优先支持“百千工程”示范片区(示范村)相应人才培养。目标是提升农民保护传承农耕文化,促进活化利用,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特色产业以及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能力水平。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各涉农区主管部门应结合年前培育需求摸底调查情况,围绕服务支撑我市“三农”重点任务和农民急需紧缺需求组织申报。4月22日前,将本区所有初审同意的培育计划申报书和说明材料电子版打包报送至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经市级复审无误的,纳入项目库管理并组织开展竞争立项。市级培育机构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级主管部门。

  (二)申报资料。1.培育计划申报表(模版见附件1);2培育计划申报表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必要性和可行性;2)前期工作基础;3)创新性或独特性;4)班次预期达到的质量效果,以及对本区高素质农民培训重点任务清单(全年不少于1000人次)发挥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分析。

  (三)注意事项。1.申报培育计划前,应全面研读本通知,明确申报方向、申报条件、材料报送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内容符合现行文件管理规定;2.每个申报计划应包含1个申报表和1个申报表说明材料,两者一一对应,缺一不可。填写和表述内容不重复。文字简单具体,强调能落地能实施,能用量化数据的尽量用量化数据表述。有需要补充说明或佐证的,可摘要提供工作照片、信息截图、学员手册等;3.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第一责任,要求申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可靠。

  联系人:尹老师、程老师;联系电话:55525094、55525096

  邮箱:rencaichu@nyncj.beijing.gov.cn

  附件:2026年北京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申报表(模版 ).docx

中共北京市委农工委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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