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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2022年度“北京市生态农场”称号的通知

各有关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22〕4号)精神,加快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推进生态低碳农业建设,根据《北京市推进生态农场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农发〔2022〕114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北京市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材料初评、现场复核、综合评价、结果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39家主体2022年度“北京市生态农场”称号(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末复评复审,对达不到要求的主体予以撤销称号。

  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举措,是探索北京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希望获得“北京市生态农场”称号的主体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规范生产过程,积极应用生态农业技术,生产更多绿色优质农产品,带头营造良好诚信经营环境。

  各有关区农业农村局要指导生态农场提升绿色发展理念、科学使用生态农业技术、集成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加强跟踪评价,开展宣传推介,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发掘生态产品价值,为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和乡村生态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22年度“北京市生态农场”授予名单.docx

  附件2:“北京市生态农场”称号牌匾模式.docx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夏胜银;联系电话:8203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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