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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抓好当前农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函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各区属地责任,抓好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的要求,切实做好疫情期间蔬菜及主要畜禽产品供应,确保蔬菜及主要畜禽产品生产稳定不下滑,现就做好当前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站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物质保障的高度,严密组织蔬菜、畜禽生产和供应保障,特别是要确保近两个月时间内,首都农产品市场稳定。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主体的引导,在确保满足自给的同时提供应急保障,真正做到产的出、调的动、供的上。切实落实好“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年度任务,明确任务指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品种,推进蔬菜、畜禽产业发展,提升产业效益。

  二、解决用工困难,稳住农产品生产

  各区要组织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区蔬菜生产情况,重点摸清在田蔬菜生产面积、品种、生产量、供应量和冬储蔬菜种类、数量,摸清生猪、蛋鸡、奶牛等主要畜种的存栏、产能、供应能力,摸清企业的开复工情况以及用工需求、产销情况、实际困难等。认真落实陈吉宁市长提出的满足疫情防控和尽早复工的要求,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思路,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安排专门人员与重点生产主体建立定点联系,突出帮助一批重点生产主体解决实际困难。在摸清目前生产主体用工情况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本地富裕劳动力就近就业,解决短期用工紧缺问题;对返京外地劳动力相对集中且非疫情重点区的,在落实严格隔离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集中接送、集中住宿等方式组织复工生产,确保蔬菜、畜禽产品生产不减量,稳定市场供应。

  三、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农产品供应与质量安全

  各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田间管理和技术指导,增加蔬菜和主要畜禽产品生产供应,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立足长期应对的准备,提前指导生产主体合理安排生产茬口,结合冬春蔬菜生产特点,依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适度扩大种植规模,做到应种尽种,保障蔬菜均衡供应;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造成种苗供应不畅的,要及时调整种植品种,采取自行播种育苗等方式,确保蔬菜生产不断档、不脱销。饲料生产和屠宰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加快生产恢复、满足畜禽养殖饲料需求;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认真落实生猪产业优化提升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统筹抓好肉、蛋、奶产业发展,加强畜牧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千方百计增加畜产品有效供给。强化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投入品的监管力度,指导农户实施标准化安全生产、规范生产记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畅通绿色通道,加强产销对接

  各区要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号)要求,畅通“绿色通道”,指导经营主体提前做好调运计划。及时解决因疫情防控出现配送和运输车辆进不了村、入不了户,从而影响产品销售的问题。各区要密切关注产销信息、供求变化和市场波动,按照“一事一报”方式及时报送生产主体、产品种类、产量等信息,避免出现因信息不畅,造成产品滞销和市场短缺问题。

  五、加强宣传指导,确保生产安全

  各区要加强对生产主体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主体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生产队伍稳定、人员身体健康。帮助生产主体协调解决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短缺问题。

  特此致函。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31日

  (联系人:肖勇,张毅良;联系电话:82031941,8203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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