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指导各区相关业务工作。
1.参与起草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发展规划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并协助组织实施。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追溯体系建设、征信(诚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消费引导工作。
3.绿色食品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和保护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及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的推行工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申投诉调查工作。
5.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评定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方面行政审批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7.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行政执法的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持。
二、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工作。
三、承担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农业农村相关标准制修订与宣贯。
四、承办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