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财务集中核算工作,以及委局系统工会、党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二、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审核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管理、中央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内部审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资产账务管理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八、协助机关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金融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九、承办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