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首都之窗

站内搜索

  • 站内搜索
  • 一网通查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首页 > 详细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一、财政拨款政府购买服务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职责情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本市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2.统筹推动发展本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协调推进村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农民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3.负责指导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并指导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4.指导本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担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5.组织构建本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依法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6.负责本市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7.指导本市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承担湿地保护相关管理工作。8.负责本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9.负责本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10.负责本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指导农村金融工作。11.推动本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12.研究拟订本市山区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山区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山区农民搬迁、生态沟域建设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态涵养区保护、发展规划和生态补偿机制。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所属19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京市农村发展中心、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幼儿园、北京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兽药饲料监测中心、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北京市数字农业农村促进中心、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综合事务中心、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财务核算中心、北京市农业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收入预算150497.50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48370.80万元增加2126.7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入。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0657.7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657.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510.72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

  5.事业收入0元。

  6.上级补助收入0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

  9.其他收入1510.72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8329.01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8329.01万元。

图片1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支出预算150497.50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48370.80万元增加2126.7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入。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6389.4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7.47%。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4108.1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2.53%。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元。

  2.上缴上级支出0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图片2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25.81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减少31.65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年预算数128.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生物制造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学习交流、乡村建设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法律法规和管理经验交流学习等。

  (二)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数6.3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数390.9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54.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6.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和日常运行所需的燃油、保险、维修保养、年检等各类运维相关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0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3.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148.0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6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69.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5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41台(套)。2026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京蒙东西部协作

  1.立项依据: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常态化做好东西部协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绩效目标:通过资金项目的实施,助力内蒙古协作地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推进乡村振兴。

  3.预算安排:2026年预算安排149420.00万元。

  4.实施方案:年度预算资金,由北京市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协作资金分配方案和资金项目计划,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下达。聚焦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教育医疗帮扶、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推进实施。

  (五)市对区专项或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已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1169.4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高标准农田建设、菜田补贴、高效设施农业、农膜和农药包装回收处置、智能农机装备助力单产提升及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作业补贴、农业领域贷款贴息、北京市特色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推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产业综合发展、设施农业以奖代补、百千工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工作。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报表.pdf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