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33个处室,所属27个二级预算单位。
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处、宣传与文化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研究室(政策与改革处)、法制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行政审批处、产业发展处(北京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村镇建设处、生态建设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处、宅基地管理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处(北京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动植物疫情应急工作处(社会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处、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畜牧渔业处、兽医兽药处、种业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合作交流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纪检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市土肥工作站、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北京市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站、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幼儿园、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饲料监察所、北京市兽药监察所、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北京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北京市农林系统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畜牧业环境监测站、北京市农民体育工作办公室、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北京市农业局信息中心、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财务服务中心。
2.部门机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推动发展本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负责指导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指导本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组织构建本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本市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本市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本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本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推动本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本市山区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64 人,实有人数250人;事业编制1029 人,实有人数89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1,167.23万元,比上年减少27,341.93 万元,下降18.4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1,536.90万元,比上年减少23,128.3万元,减少17.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03.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1,163.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69.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8,799.98万元,比上年减少27,256.65 万元,减少20.03%,其中:基本支出44,969.8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15%;项目支出63,830.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533.79万元,比上年减少30,532.57万元,减少21.64%。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受非洲猪瘟影响政策性补助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5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01.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6%;科学技术支出5,203.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1.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3%;卫生健康支出583.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节能环保支出44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城乡社区支出9.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农林水支出97,604.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701.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50.27万元,下降39.09%。其中:
“普通教育”2020年度决算296.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82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进修及培训”2019年度决算405.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41.14 万元,下降52.1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培训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度决算5,203.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78.50万元,下降5.08%。其中:
“技术研究与开发”2020年度决算5,203.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78.50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1,511.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8.60万元,下降7.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1,511.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8.60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583.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1.42 万元,下降19.5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583.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1.42 万元,下降19.50%,主要原因为因疫情影响进行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节能环保支出”2020年度决算4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0.89%其中:
“污染防治”2020年度决算4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0.8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9.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93 万元, 下降44.5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0年度决算9.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93 万元, 下降44.5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7.“农林水支出”2020年度决算97,604.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 671.50 万元,下降0.68%。其中:
“农业农村”2020年度决算66,740.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13.62 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及安排了部分项目。
“林业和草原”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20年度决算30,864.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77.95万元,下降3.07%。主要原因: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按政策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4,881.8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2个事业单位。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5.8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2.49万元减少184.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6.95万元减少166.95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严控出国。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12万元。2020算数比年初预算数9.83万元减少9.71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相关规定人员发生的费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65.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75.71万元减少109.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94.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2.26万元减少7.42万元,主要原因为更新国Ⅰ和国Ⅱ老旧公务用车,2020年购置(更新)6辆,车均购置费1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70.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73.45万元减少102.5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运行车维护费的开支。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6.6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2.8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9.1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2.35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37.29万元,比上年增加106.25万元,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成立相关单位搬迁等费用相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2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9.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07.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2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8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4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59台,3,252.4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9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921.2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共250个,其中因疫情原因5个项目未执行,评价项目24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62.18%,涉及金额62,151.56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798.05万元,评价得分88.40分。单位自评项目244个,涉及金额61,353.51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的238个、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6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同时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充分说明发展农村管理信息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三农工作,符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是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管理信息化工作自2005年全面推广以来,对全市14个区、195个乡镇、3945个村进行了信息化项目建设,并统一开发、建设了农村管理信息化相关平台、系统,配发了硬件和网络设备。有效推进了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转变了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理念,提升了管理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政府部门及时掌握农村基层情况提供了有效服务。2007年起,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所配备的软硬件、网络设备陆续超过保修期限。鉴于运维工作专业性强、时效性高、工作量大,在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由市级统一采购每年的代理运维服务,为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实施打下了坚实的信息化基础。
2.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内容分为三大类,一是软件类,对市级统一开发、建设的农村管理信息化相关平台、系统,采购的农村管理信息化基础软件进行运维和安全加固。二是硬件类,对市级统一采购的各级农村管理信息化硬件设备进行运维;三是网络类,对支撑各平台系统的政务云资源和市级统一采购的网络设备进行运维。
3.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经专家组论证,2020年农村管理信息化运维项目申请预算资金798.0528万元。北京市财政局批复项目资金798.0528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截至2020年12月,累计支出794.592804万元,因政府公开招标结余资金3.459996万元,预算执行率99.57%。
◆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保障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所涉及软硬件、网络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2.产出和效益指标
保障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所涉及软硬件、网络设备在2020年可以正常、稳定运行。
(1)产出数量:2020年运维项目数量11项;
(2)产出进度: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体运维工作;
(3)产出成本:运维成本不突破项目资金批复金额。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对该项目整体情况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评价项目单位的工作成效,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完善,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2.评价范围
对2020年农村管理信息化运维项目资金798.0528万元的资金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1.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项目的特点,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等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对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决策指标(1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内容;二是过程指标(20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内容;三是产出指标(40分),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是效益指标(3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内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3.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标准为计划标准,以该项目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作为评价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4月15日前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成立评价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价组织机构、人员分工、评价范围、具体时间安排等内容。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部门评价培训沟通会。
2.4月30日前收集资料。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部门评价资料清单,结合评价对象实际情况收集项目资料。项目实施部门将收集的资料及绩效报告提交评价工作组。
3.5月8日前评价工作组对所收集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并遴选专家,组成专家评价组。会同专家细化评价指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5月11日前补充资料。项目实施部门根据评价工作组的意见,补充绩效评价资料。
5.5月13日召开专家评价会。评价工作组组织召开专家评价会,项目实施部门负责项目绩效情况汇报及答疑,由专家对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和打分,并出具评价意见。
6.5月28日前,完成部门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专家综合评价,2020年农村管理信息化运维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8.40分,绩效级别为“良好”。其中,项目决策得分8.00分,项目过程得分18.50分,项目产出得分37.00分,项目效益得分24.90分。
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决策 | 10 | 8.00 |
项目过程 | 20 | 18.50 |
项目产出 | 40 | 37.00 |
项目效益 | 30 | 24.90 |
综合得分 | 100 | 88.40 |
绩效评定级别 | 良好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为8.00分。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市、区、乡(镇)、村四级软硬件、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于2019年10月14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申报理由充分,建议予以申报立项,该项目决策依据较充分,立项程序较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缺少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年度预算测算依据充分性不足,缺乏预算标准。
2.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为18.50分。在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项目实施方面,该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但项目管理制度缺乏明确的管控措施和制度要求,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够细致和严谨,对服务商的监管和考核工作不够完善和明确。
3.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分为37.00分。该项目基本按照计划时间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12月各子项目分别形成总结报告。各运维公司全年电话和远程处理问题合计7498次,现场处理1616次,未收到投诉电话。根据市统计局、市民宗委等单位和局内业务处室数据咨询需求,对外提供数据共享服务,2020年共提供数据4177条。12月16日,市场与信息化处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验收,专家验收意见为同意通过验收。该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项目产出较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分为24.90分。该项目的实施,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信息管理能力,有效、高效地保障各级单位的工作、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在保证日常工作不受系统故障的影响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项目效益方面支撑材料不够充分,开展了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但调查内容不够全面。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设定比较简单,细化和量化程度不足,缺少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2.该项目的预算明细不足,预算申报的充分性和标准依据不够明确。
3.项目管理制度缺乏明确的管控措施和制度要求,对服务商监管和考核工作不够完善。
4.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和项目期存在差异,项目预算、资金支付与项目期不匹配。
5.通过该项目实施体现的效益资料和数据呈现不足,项目实施效果的效益证明力不足。满意度调查问卷设置方面不够全面和深入,没有满意度分析报告。
(六)有关建议。
1.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细化预算编制,结合整体预算需求和支出内容,对应相关产出和效果设定绩效目标和各项产出指标,并细化、量化,增强可衡量性,提高项目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2.根据项目情况,提高预算明细的细化程度,促进项目节约成本、提质增效,体现预算需求的合理性和财政资金的节约性。
3.强化项目管理意识,制定更为完整和系统的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定期采集并归集项目数据和资料,加强对服务商服务质量和标准的监督管理。
4.进一步规范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预算、项目实施、资金支付与预算年度相匹配。
5.注重项目效益、效果资料的归集整理和提炼,对应支出内容和项目实施结果,充分体现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完善满意度调查问卷,项目过程中随时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