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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的报告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制度执行,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重大政策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健全委局大额资金支出事项上会程序,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全年召开工委委员会、局办公会71次,研究重要事项253项,涉及重大决策25项,有效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是抓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核刚性约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出具26份审核意见,分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提出95条修改建议,推动行政决策科学规范。严格执行文件备案及文件库管理规定。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政策文件、经济合同、执法决定的审核作用,统筹抓好所属单位法律顾问管理。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2024年新增公职律师2名,推动公职律师积极参加法治工作。

  (二)推进科学立法,深入实施涉农领域立法项目

  一是贯彻实施《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为导向,细化实化乡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组织监管、村务监督等重点条款,通过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精心组织宣讲解读,推动各区各部门开展集体学习,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宣传教育。印发贯彻实施方案,逐条逐款分工形成105项任务,推动市级部门围绕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储备等制定配套政策,健全乡村振兴制度体系。

  二是推动出台《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采取废旧立新方式,细化动物防疫针对性制度措施,通过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研究制定禁止活畜禽交易、指定道口运输动物、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三是统筹开展法规清理和立法后评估。集中清理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地方性法规,建议简易修改3部地方性法规,全面修订4部地方性法规。开展《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启动制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办法》和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

  (三)践行执法为民,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在机构改革东城、西城、石景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整建制划入的基础上,整合组建三个城区执法支队。以保障核心区安全运行为重要职责,全面梳理337项执法职权,强化580余个社区、2.6万饲养犬只防疫执法检查,规范1000余家涉农主体经营活动,增强城区农业综合执法效能。

  二是加强队伍规范管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制定农业行业领域行政检查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轻微违法和初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强化农业执法监督,修订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加强和改进队伍作风,抓实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技能。

  三是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全面梳理监管对象法定范围,动态完善监管对象数据库。以“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为主线,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全年立案2209起,完成处罚1246起,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539件。

  (四)落实监管改革,持续优化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不合理规定。大力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提高“一网通办”能力,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全年受理行政审批申请3735件,通过非现场申请比例达到90%。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行政监管对象信用评价,形成四等九级评价体系,全年推送各类信用信息1969条。深化“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广“无事不扰”白名单,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推进农业领域非现场监管。农业执法领域52%的检查项和68%的检查要点纳入非现场监管,制定实施25项非现场监管实施路径,强化“检查必扫码”刚性约束。全年农业领域46.4%的行政检查由现场转到线上,问题发现率提高到17.7%。

  (五)坚持依法治理,有效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

  一是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5件,均维持原行政行为或裁定驳回。委局领导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次。梳理行政调解职责清单,规范行政调解行为。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全年办理人民来信来访745件,全部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农矛盾纠纷大排查,助力乡村和谐稳定。

  三是切实抓好“接诉即办”工作。全年接到市热线中心派单9.3万件,“三率”考评5个月在全市排名并列第一。深入分析群众诉求,有力推动“未诉先办”。

  (六)自觉接受监督,有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规范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承办的146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百千工程”、乡村产业发展等广泛吸纳意见建议。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6条,建立政策集中规范发布制度,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信息45条,按时办结“政民互动”信箱信件630封。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1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妥善答复。

  三是加强财政审计专门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和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警示和风险防范作用。配合市审计局完成专项审计,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七)加大普法宣传,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各处室和单位建立个性化学习清单。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委局培训课程,开展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委局领导带队现场旁听法院庭审,多途径推动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坚持精准普法、按需普法,建立常态化“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全年市、区农业执法单位围绕春耕备耕、农机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开展314次专题普法活动。

  三是扎实抓好农村基层普法宣传。将依法行政纳入农村基层干部培训课程。支持创作法治文化题材文艺作品,将法治文化纳入第35届北京农民艺术节总体方案,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法治作品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要求落实还不完全到位,在法治下推进改革的意识不强。处室和单位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深化改革、谋划发展的能力不均衡,行政决策、文件制定程序等存在执行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高,综合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亟待提升。农业执法干部存在知识更新不及时、法律运用不到位、执法技能不足等问题,部分执法职责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完善,距离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还有差距。实施非现场监管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亟待提升,执法检查效能不高。

  三是农村基层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法治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农村普法形式还较为单一、针对性不强,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有待提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和专家辅导报告。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专题审议并出台委局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认真研究立法工作,聚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立法质量。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依法行政纳入全局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各处室和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是统筹谋划实施,持续提升依法治理工作实效。牵头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全局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改革,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各处室和单位严格落实“一码检查”制度要求。要求执法工作坚持过罚相当和比例原则,进一步完善裁量权基准,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农业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持续提升。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落实落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坚持需求、问题和目标导向并重,高质量开展立法调研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以制度约束和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完善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高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效能,深化“一码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

  四是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接诉即办改革,提高复议应诉工作质量,严格履行法院判决,有效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

  五是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乡村振兴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内容、重要节点、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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