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首都之窗

站内搜索

  • 站内搜索
  • 一网通查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首页 > 详细页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2018年,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农委和市农业局)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市委关于《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重要举措实施规划》和《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京依法行政发〔2018〕2号)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制度化建设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具体任务和措施。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完善各项依法行政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法律顾问工作,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 抓好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和《关于完善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到目前为止,已安排5次办公会前学法,内容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理论和《宪法》修正案、《监察法》、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行政法基础知识等内容,对提高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法治培训工作。积极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培训。2018年4-5月份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组织了第三期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研修班,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学者围绕乡村振兴、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基层民主治理等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9-10月份组织了2018年处级领导干部与专业技术骨干综合素质与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完成40学时脱产培训。12月份举办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各区仲裁办工作人员、仲裁员共88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信访条例等内容。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京农发〔2018〕4号),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和风险防控体系并严格抓好落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年共召开工委会55次、办公会35次,碰头会65次,专题会45次,其中公众列席办公会3次。

  4.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项资金项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完成对报请市政府审批和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决定事项的合法性审查8件;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件;对以原市农委和市农业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1件。共对各处室提交的304件专项资金项目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5.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京政农发〔2018〕29号),印发系统各单位和有关处室遵照执行。3月份,在内控工作培训会上,共对90名机关干部专题讲解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8月份,接受了市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组的督查。

  二、加强涉农立法相关工作

  1.推进《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出台。该《规定》于2018年1月23日经市政府第17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研究推进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简易修订工作。该《办法》于2018年3月30日经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正。

  2.做好法规修订工作的意见征集与反馈工作。全年共完成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及其它部门立法征求意见25件。认真完成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草案送审稿)》《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草案送审稿)》等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和采纳。

  3.做好涉农地方性法规评估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组织完成了12部涉农地方性法规的评估工作,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以及相关参考资料。根据评估结果,拟配合市人大对《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等3部法规进行简易修改;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3部法规全面修订;对《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条例》等4部法规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建议市人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情况,适时将《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和《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两部法规废止,制定《北京市土地承包条例》。

  4. 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共开展3次清理。分别对是否有悖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和民营经济发展等内容进行专项清理。对执行的9部地方性法规、4部规章、31件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62件原市农委和市农业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均无涉及问题。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组织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精神和市政府审改办等部门要求,组织落实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的动态调整与办事指南的完善与规范。二是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精简工作,组织对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精简。三是组织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根据国务院及市政府对农业系统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对市区两级涉及的三类农业审批事项,通过采取“优化准入服务”方式,细化完善相关的办事指南,梳理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了工作任务。四是组织农业系统权责清单深度融合。对于每一“权力事项”,对照行政法律法规、专业法律法规规定,逐项梳理相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免责情形,实现“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实现“一表两单”。为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发挥基础性制度作用。五是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原48个要素基础上,新增申报材料的来源渠道、申报材料的介质要求、权力来源、常见问题、现场次数等要素,细化办理流程要求,最大限度优化环节、精简材料,为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奠定基础。六是组织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落实了本市第三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要求,取消了农业系统的“属人工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证明”事项,并加强后续监管措施。七是落实综合窗口建设。按时完成进驻综合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及进驻人员的授权,落实了对综合窗口受理人员的培训,推进完成了局自有系统与综合窗口系统开发与对接,为综合窗口的正式运行提供保障。八是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截至目前,除渔业船舶检验等开展主动服务的例外事项外,其余政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网上可办率超过90%,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大便利。全市农业系统共办理行政审批923.37万件,其中市级14.87万件,区级908.50万件。
  2. 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求,组织完成农业系统“负面清单”的梳理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审核。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简称“双公示”)的要求,在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的基础上,收集、整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数据并在局官网公示;同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结果等有关材料报送有关部门。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围绕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解读工作力度。坚持重大部署、重要措施、重点工作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动传递信号,及时回应关切,引导好社会合理预期。年度完成政策解读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重大政策解读4次,首都之窗发布2次,完成做客农村大讲堂、“2018年北京市农村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对话一把手”、市农委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解读5次。

  2.编制政务公开清单。凡是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单位职能、许可事项、行政执法依据、非行政许可办事事项、服务程序、决策内容及结果、人事招聘、法规文件和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均进行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同时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将公开透明贯穿于行政审批全过程,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工作,并建立了社会评价机制。

  3.落实主动公开制度。 2018年,公开煤改清洁能源、低收入帮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性文件40件。推进重大行政事项公开决策。在决策前通过网站征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落实公众列席会议制度,邀请利益相关方、农民代表等列席有关会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年度完成山区搬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政策预公开2次。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依法规范进行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确保群众满意,2018年完成依申请公开回复117件。

  4.全面落实执法类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在局政务信息网站,专门开辟了职权信息专栏,将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等“6+X”权力清单进行了公开。同时公开了各类权力清单运行的通用责任清单、2018年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了权力事项和运行机制。二是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在北京市农业执法网上统一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适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进执法办事结果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推进执法类“静态信息”与“动态信息”的双公开。除公开“静态信息”外,2018年公开了农业行政处罚结果401条,公开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信息2145条,接受当事人的查询与监督。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

  1.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测和考评。农业农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5855人次,组织执法活动32380次,检查监管对象35933个次;查办案件1551起,其中简易程序案件711起,一般程序案件840起,罚没款金额226.5万元,有力的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双随机”摇号系统累计进行摇号174次,随机抽查企业6336个次。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企业(204个次)分别作出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

  2.完善行政执法的共同行为规则。针对近几年网络举报案件、行业监管措施滞后等造成的行政复议风险,对业务处室处理的举报案件,加强全程监督和指导。在办理时限、办理依据、办理程序上,积极与有关业务处室进行交流和沟通,提供合法性、合规性支持,保证做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指导有关处室处理举报、信息公开、信访等行政行为共24件。对全市农业部门117份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按要求向农业农村部、北京市政府各报送了3个行政处罚案卷,参加案卷评查。

  3.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18年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起,按照法定程序作出了复议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市农业农村局被复议到市政府、农业农村部共3起,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提交了复议答复意见。按要求填报国务院和北京市信息管理系统并报送统计分析报告。2018年完成4起诉市农业农村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件,4起案件均在西城区法院立案,其中3起是同一原告。认真及时完成答辩状的提交、2次出庭都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法制处和负责信息公开处室工作人员出庭应诉,2次不需要出庭。4起案件西城法院均行政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4.积极推进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研究推进本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目前,已初步制定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并与市编办等部门进行了沟通,争取各方面支持,确保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效开展。

  六、加强法治宣传

  1.根据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关于报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报告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北京市农业“七五”普法中期自查自评工作。

  2. 按照《2018年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加大农业农村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一是会同市法宣办继续开展法律进农村宣传活动,深入丰台、大兴、延庆等郊区乡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系列以案释法2018年第四期视频制作圆满完成,已通过市委农工委视频网络平台向13个远郊区镇村播放。二是与北京晨报联合开展农业农村法规知识问答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植物检疫条例》《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北京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等农业法规知识进行宣传,扩大农法知识的普及及农业执法的影响力。三是在3月至4月春耕备耕时期,集中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将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列为工作重点,突出进村入户,定点定村,讲求实效。据统计,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14781人次,组织普法宣传活动近千次,印发宣传材料171.2万份,接待咨询群众4.2万余人次。四是在政务官网、市政府法制办网站等渠道宣传全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共发布各类农业农村执法活动信息134篇。五是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中,我们面向农口系统各单位及广大农村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精心制作一批普法宣传资料和条幅,开展以“宪法为主题宣讲和法律咨询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要求农业农村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