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委、市政府《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答题,推动全局上下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2.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后,领导班子第一时间集体学习法律内容及相关会议精神。委局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在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题辅导报告会,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
(二)加强法治政府制度建设与落实
1.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成立委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委局法治建设工作。
2.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意见(试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2条,依申请公开答复1134件,用政务服务“温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遵循“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2021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均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5.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以及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查)工作,确保政策措施合法有效。
6.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对主责实施的12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和9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两轮清理,做好新法实施前的准备。
(三)推进完成涉农相关立法任务
1.按时完成《北京市种子条例(送审稿)》的起草报送。该条例于2022年1月10日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
2.《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项论证如期通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九十九次主任会议对该条例立项论证报告进行审议,同意立项,为该项目的立法起草奠定基础。
3.完成修订《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立项论证申请报告和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调研论证报告,做好立法储备。
(四)深入推进执法改革与规范化建设
1.综合执法改革推进落实到位。市区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实现队伍组建到位、职责编制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等“四个到位”,高质量完成国家对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
2.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提升。2021年全市查处农业违法案件3568起,移送司法机关13起。
3.推进行政执法制度落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印发《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
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执法事项动态调整,开展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规范涉企检查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落实审批制度改革决策要求。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全面落实改革要求。
2.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审批”。编制完成53个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文本,超额完成目标。
3.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抓好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维护。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
(六)落实普法依法治理
1.坚持计划先行。出台《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方案,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突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民法典》等的普法宣传,有力推动法律全面实施。
3.形式灵活多样。依托“北京农业在社区”“进村入户走基层”,线上线下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和法律宣传,深化普法宣传。
我局法制处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荣获北京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实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对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复议决定并送达当事人。作为被申请人,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提交复议答复意见。
3.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对全部行政诉讼案件,依法按时组织落实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执法能力与规范化水平需提升。在新的形势要求下,执法业务、人员队伍需进一步融合,执法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中重大政策的解读需提升。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结合社会关注点分析把握还不够精准,公众参与范围需扩大。
三、2021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成立委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点组织对宪法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培训,出台委局“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会前学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依法决策。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政策经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等环节,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意见(试行)》,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核(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阳光政府、透明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三)关注重点难点。全面推进完成《北京市种子条例》《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起草和立项论证等立法任务。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完成市区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日益提升。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二)深化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贯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丰富重大政策解读形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涉农立法。组织《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修订)立法起草与调研工作。
(四)深化综合执法与规范化建设。深化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完成执法考评监测指标任务。
(五)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农民群众法治素养。
(六)有效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要求,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