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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的报告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认真落实《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推动全局上下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自觉行动。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

  1.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意见(试行)》为依据,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1条,依申请公开答复227件,用政务服务“温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3.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确保政策措施合法有效。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入库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遵循“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着力营造公平和谐的营商环境。

  (三)推进完成涉农相关立法任务

  1.推动出台《北京市种子条例》,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

  2.完成《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起草报送,条例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已正式提交市政府审查。

  3.做好年度立法计划与五年立法规划的制定,组织完成《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重点任务。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执法工作。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承接进口冷链疫情防控紧急任务,为疫情防控把牢进京关卡。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完成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和裁量基准的制定公布。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深入贯彻《行政处罚法》。开展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印发《北京市农业领域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管理规定(试行)》。三是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参加2022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获得总决赛团体三等奖的成绩。

  3.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一是市区协同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到位。2022年,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和海淀区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评定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二是加强互联互动,建立行政执法协同协作机制。开展京津冀区域执法协同协作,深化省际协同、部门联合、市区联动执法。三是科技引领执法,强化数字技术、检验技术和装备应用支撑。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4279起,同比增加19.93%。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将所有调入本市的应施检疫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全部纳入常用低风险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管理。

  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配合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工作。

  3.创建一体化综合监管。选取市级许可的28家农药经营企业为试点场景,确定监管对象分级分类监管名单,实施“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评”和“一业一查”场景化监管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全年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366件。

  (六)落实普法依法治理

  1.抓普法计划的制定落实。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2.抓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第五个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提升宣传效果。

  3.抓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全市13个涉农区已全部完成“到2022年底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任务。

  (七)深化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

  1.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和信访工作调研,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2.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17起。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答复意见或作出复议决定。

  3.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全年共有20件起诉市农业农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落实答辩和出庭应诉。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规范有待细化。在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等对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作出通用规定的基础上,亟需制定符合农业执法实际情况的执法程序操作规程和执法技术操作规程,细化执法规范。二是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与素养需提升。

  三、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推动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形成过程和核心要义。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点组织对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民法典等的宣传培训,召开局办公会会前学法五次,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

  (二)严格依法决策。全面组织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法定程序,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文件,均要求起草处室在印发前经过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等环节,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和经济合同审查,确保各类文件制发质量。

  (三)关注重点难点。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调度,推进完成《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起草和报审工作,突出城乡融合发展,着力解决制约乡村振兴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完成市区两级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创建,着力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日益提升。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推进乡村振兴的全过程。二是全面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贯彻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规定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三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涉农立法。配合完成《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审议各阶段工作,组织修订《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和修订《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立项论证和调研。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深化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六是全面完成普法依法治理任务。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指导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提升。七是有效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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