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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的公示

  典型案例北京市平谷区马某未按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2023年5月4日,北京市平谷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大官庄西路104号的鸡蛋收购点日常检查时发现,马某收购农产品鸡蛋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马某七日内改正。2023年5月12日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马某收购农产品鸡蛋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逾期未改正。经查,马某未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300元(叁佰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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