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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京农罚〔2024〕113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北京米卢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大屯路分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5MA7DDX2J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
主要违法事实:

  北京米卢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大屯路分公司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饿了么平台”销售大宠爱®赛拉菌素滴剂(猫用)和大宠爱®赛拉菌素滴剂(犬用),涉案兽药货值金额合计879元,违法所得合计571.1元。当事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行为属于《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期限: 2025年2月10日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年1月2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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