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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京农罚〔2024〕111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胡**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4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10日,开具了 10份未按照《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4号)要求填写的处方笺,违反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期限: 2025年2月5日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年1月1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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