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京农罚〔2024〕111号 |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胡**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4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10日,开具了 10份未按照《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4号)要求填写的处方笺,违反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款 |
行政处罚期限: | 2025年2月5日 |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5年1月16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