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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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京农罚〔2023〕39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北京京城宏达商贸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2110101MA00MYLM3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韩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

  北京京城宏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货值金额为25元,应予没收的违法所得为5元。该公司经营假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没收款
行政处罚期限: 2024-01-13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29 00:00:00
备注: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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