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京农罚〔2023〕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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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北京京城宏达商贸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2110101MA00MYLM3X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韩某某 |
主要违法事实: | 北京京城宏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货值金额为25元,应予没收的违法所得为5元。该公司经营假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种类: | 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处罚依据: |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没收款 |
行政处罚期限: | 2024-01-13 |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3-12-29 00:00:0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