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作为规划北京中心城区,农村地区是全区发展的潜力所在、空间所在,也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最突出的所在。当前,农村城市化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面临产业发展、产权改革、体制变革、农民利益保障等一系列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人大农村工作尤为重要。
区人大农村委员会把握工作定位,提高工作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农村工作重心、常委会党组确定的农村监督重点,细致谋划议题,依法开展监督,推动区委和常委会党组各项任务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农村城市化发展中的大事要事、农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通过法定程序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让农村群众充分感受朝阳发展的成果。坚持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依法按程序履行职责,为城市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民主法制保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之一,事关农村群众切身利益。区人大农村委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农村城市化的重要意义,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聚焦这一主题,于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持续监督,有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
把握重点 精准监督
2021年,中央提出“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阶段性任务”的要求。截至2021年底,我区19个乡仅常营乡完成乡村两级产权制度改革,154个村还有4个挂账村尚未完成改革任务。改革进展与中央要求还有差距。
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难度进一步加大,剩余村遗留问题多、摸清底数难度大,乡域规划与村级核算的矛盾制约乡级改革推进,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农村委结合改革实际,确定了“村级收尾、乡级推动、规范新型经济组织”三个方面督办重点,围绕重点细致谋划监督方案,科学设计调研安排,集中力量,精准督办,努力推动“村级改革全面完成、乡级改革加快推进、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目标的实现。
周密组织 系统监督
紧密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实情况和人大工作特点规律,区人大农村委采取多种方式,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一是突出专业性。梳理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改革的政策文件,汇编成册,供委员代表作为专业参考。
二是分类调研。针对4个未完成改革的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红伟带队专题到十八里店乡调研,逐一听取4个村情况汇报,现场督办。针对乡级改革,分析研究原大屯、洼里改革经验,总结分析常营改革做法,跟进监督将台改革进展。针对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专门到金盏、平房、黑庄户等各具特色的乡调研,了解掌握全面情况。加强调研成果分析,查找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形成调研报告,作为专委会意见建议的支撑。
三是专题询问。创新思路,坚持“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相结合,打好监督组织拳,组织专题询问会,围绕改革缓慢原因、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农民权益保障等十个方面进行询问,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逐一回答询问。通过专题询问,既丰富了监督方式,又提高了监督刚性。
强化联动 合力监督
区人大农村委加强工作统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一是建立与区政府负责部门定期沟通、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并向委员代表通报,使委员代表更好知情知政。二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专门主持召开“双月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利用代表工作室和网上平台,借助“代表联系选民主题月”渠道,汇集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20余条次,并充分吸纳。考虑到产权改革的特殊性,以书面方式有针对性地征集乡、村基层代表意见建议10余条次。三是发挥“外脑”作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全过程参与,讲政策、作培训、提建议,为督办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不懈 持续监督
把持续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作为整体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形成监督闭环,区人大农村委按照常委会审议意见,开列四个方面、十五项问题清单,持续督促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审议意见落实。严格执行三个月内报送落实方案、一年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的工作程序,及时对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与相关部门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在广大委员、代表共同努力下,经过连续两年督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10月,村级改革任务全面完成。2023年将台乡乡级产权改革完成,其它各乡编制产权改革方案,太阳宫、来广营、孙河等5个乡产权改革按计划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