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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科普|病死鱼如何无害化处理

  近日,北京持续强降雨后,水产养殖场被洪水冲毁,池塘淹没,大量水生动物因灾死亡,尸体腐烂,病原容易感染扩散,污染水环境;水生动物受到疫病侵袭,造成水生动物疫病传播和疫情蔓延。

  为做好灾后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北京市各区水产技术服务单位及各水产养殖场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无害化处理死亡鱼类;二是对养殖场内外环境、渔具和无害化处理场所等消毒;三是稳定养殖水环境,减少应激反应;四是加强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措施,确保饲料和饮水安全,确保养殖环境卫生达标。其中第一项工作,可参考SC/T 7015-2022 《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执行,具体如下:

  焚烧法

  将病死鱼投入焚化炉或用其他方式烧毁碳化,参照SC/T 7015-2022标准。

  深埋法

  1、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2、深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米以上,要防渗、防漏。坑底洒一层厚度为 2 ~ 5厘米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

  3、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米 以上,覆盖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覆盖距地表20~ 30厘米,厚度不少于1 ~ 1.2米的覆土。

  4、深埋处设置警示标识。深埋后,立即用氯制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深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

  5、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 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

  6、注意巡查深埋坑,如发现深埋坑塌陷,应及时加盖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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