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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跨省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申请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畅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应急 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以下简称《证明》)申请和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畅通。

  二、工作分工

  各区农业农村局:(1)收集本区涉农企业《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申请》(以下简称《证明申请》);(2)对企业申请运输货物类别进行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核,并审核企业《证明申请》信息。申请采取“一车一申请”的原则,通行时间根据往返路程时间确定;(3)对申请《证明》的企业驾乘人员和车辆落实防疫安全部门责任,出具《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4)将加盖市农业农村局公章的《证明》发给申请企业;(5)指导、监督和检查《证明》的使用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1)负责对各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的《审批表》进行审批;(2)按照《审批表》及申请材料信息,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生成 PDF 版本,发送给相关各区农业农村局。(3)建立《证明》发放台账,并上报市物流交通前方保障协调指挥部。

  三、申请范围

  申请的主体为畜禽养殖企业、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外埠生产基地、涉农龙头企业等企业或组织;应急物资包括“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必需品、防疫物资等。

  四、工作流程

  1.企业申请。各需求企业填写《证明申请》(含承诺书)(附件 1),向各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各区农业农村局需要确认具体联系人员和申报邮箱)。

  2.各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各区农业农村局接到辖区内企业申请后,依据企业申请运输货物类别进行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对负有承运任务的驾乘人员和车辆落实防疫安全部门责任后,填写《审批表》(附件 2),并加盖区农业农村局公章。将盖章版《审批表》扫描或拍照后,连同企业相关申请材料发送到市农业农村局邮箱:sqcz2020@163.com。

  3.出具《证明》。市农业农村局在 1-2 个工作日内将汇总各区的《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生成《证明》(附件 3)。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在《证明》上加盖局公章并生成 PDF— 2 —版本。

  4.给申请合格的企业核发。市农业农村局将《证明》PDF 版本发给各区农业农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将《证明》发放给有关企业。企业彩色打印,在驾乘人员核酸检测有效期内随车携带使用。

  5.管理和监督。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区农业农村局做好《证明》申领工作,督促各区落实好防疫责任,协调落实好各区需求,确保供应、防疫两不误。各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监督和检查《证明》的使用情况,同时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坚持“三防”“四早”“九严格”的防疫要求。

  五、有关要求

  跨省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车辆通行政策是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畅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发挥部门合力,共同为我市涉农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附件:1.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申请(含承诺书).docx

      2.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审批表.docx

      3、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

      4.各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员和申报邮箱.doc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82031972 邮箱:sqcz2020@163.com)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跨省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应急物资进出京调拨(转运)证明》申请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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