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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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日期]
    ----
  • [成文日期]
    2023-05-16
  • [发文字号]
    京政农发 〔2023〕 26号
  • [废止日期]
    ----
  • [发布日期]
    2023-05-24 00:00:0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农业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3年北京市农业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区要抓紧制定本区工作方案,填报《2023年农业防汛工作联系表》,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动植物疫情应急工作处备案。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高翀;联系电话:82031817)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北京市农业防汛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本市农业防汛工作,依据《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北京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关于全面做好2023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2023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防汛任务书》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坚决落实全市“不死人、少伤人、城市不看海、财产少损失”目标,严格履行防汛职责,做好农田排涝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确保农业系统有力防灾、有序避灾、有效减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上下对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区两级指挥顺畅、衔接有序的农业防汛责任体系。

  (一)成立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指挥部,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指挥,主管领导任副指挥,相关领导任成员,负责指导、督促各区做好农田排涝工作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动植物疫情应急工作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承担预警发布、受灾统计、协调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见附件1、2、3)。

  (二)建立区级农业防汛指挥体系。各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区级农业防汛指挥部,负责统筹本辖区农业防汛工作,指导镇(乡)、村落实农业防汛责任。各区指挥部成立情况,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重点工作

  (一)全力做好防汛准备。市农业农村局指挥部研究完善农业防汛减灾技术措施、加强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指导、强化农作物救灾种子储备、指导设施农业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调度、指导相关区做好山区农民搬迁工作。各区指挥部要制定防汛工作方案,及时调整各级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做好岗位培训,确保工作不断档;加强农业生产物资储备和农田排涝设备准备,做好农业园区(养殖场)汛期安全培训、防汛演练以及避险转移演练等工作;落实好设施农业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农业生产设施修复,确保上汛前整改到位。

  (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市农业农村局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防汛办、市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农业自然灾害联络“京办”群等将预警信息发送给各区指挥部。各区指挥部要多渠道、第一时间向辖区内农业生产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主体发送提示信息,确保到场到户。

  (三)强化防汛应急值守。市区两级指挥部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汛值班人员“在岗、在职、在责、在状态”,确保指挥通讯畅通。如有汛情、险情和防汛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靠前指挥,及时决策,组织到位,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

  (四)充实防汛救灾力量。市农业农村局指挥部分区成立防汛工作指导组,分行业建立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服务队,及时开展督导服务和技术指导,充实一线防汛减灾力量。各区指挥部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开展农田排涝等农业抢险减灾工作,配合乡镇完成人员避险转移等工作。

  四、有效应对灾情

  (一)及时启动响应。有强降雨天气预警预报,市区两级防汛工作人员迅速启动响应备勤到位,第一时间进行预警。市农业农村局指挥部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平台分行业面向社会发布应对提示。各区指挥部确保预警提示到场到户,在强降雨前及时组织开展巡查检查,指导各农业生产主体排除安全隐患,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

  (二)实时掌握灾情。强降雨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指挥部各指导组实时掌握各区灾情,及时帮助做好资源协调和技术支持工作,市级恢复生产指导服务队根据雨情、灾情及时调整制定技术指导方案和措施,确保有力有效。各区指挥部实时联系指导重点乡镇和涉山涉水重点农业生产企业,指导做好突发情况处置和灾情统计报送工作。

  (三)抓好生产恢复。强降雨过程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指挥部各指导组按照分工对相应区进行灾情核实和生产恢复督导。市级恢复生产指导服务队按照方案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各区指挥部组织做好农田排涝、农业生产恢复、农业生产设施水毁修复等相关工作。市级加强救灾政策研究,统筹考虑农业发展支持政策、新项目和新技术推广优先向受灾严重地区安排,用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督促从事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按照‘快查勘、快定损、快赔付’的原则,加强农业保险理赔服务。各区统筹区内资源,加强对受灾严重生产主体的专项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报告汛情应对处置信息,落实“首报”“续报”“终报”制度,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含“时间、地点、事件类别、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要素。各区上报信息时,要加强与本区应急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口径一致。按照《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规定,启动黄色及以上预警响应时,严格实行安全“零报告”制度。

  (五)正面引导舆情。市区两级建立极端天气舆情应对机制,制定涉农防汛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方案,主动宣传报道基层防汛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针对不实传闻,主动发声,正面引导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指挥部人员及职责分工.docx

  附件2: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职责分工.docx

  附件3:市农业农村局防汛指挥部指导组联系表.docx

  附件4:2023年农业防汛工作联系表(各区农业农村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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