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北京某种植合作社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蔬菜产品案
2022年7月,北京市怀柔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某种植合作社开展监督抽查,在菜椒样品中检出常规农药啶虫脒残留不合格。经核查,涉案批次菜椒产品以零售方式销售,销售收入94元。该合作社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作出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4元;2.罚款人民币2500元,合并罚没款2594元。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