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京农罚〔202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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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北京中农大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14752617468J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杜**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涉案种子,经鉴定为假种子。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种子已全部召回,没有违法所得。当事人生产经营假种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种类: | 没收涉案种子、罚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没款,没收涉案种子 |
行政处罚期限: | 2023-11-21 |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3-11-06 00:00:0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