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首都之窗

站内搜索

  • 站内搜索
  • 一网通查
首页 > 首页 > 详细页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京农罚〔2021〕17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北京中农大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4752617468J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杜**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涉案种子,经鉴定为假种子。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种子已全部召回,没有违法所得。当事人生产经营假种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没收涉案种子、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版)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当事人至银行缴纳罚没款,没收涉案种子
行政处罚期限: 2023-11-21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1-06 00:00:00
备注:
关闭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