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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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京农罚〔2023〕27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董某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7月3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董某使用了兽药帕拉定开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警告,暂停七个月动物诊疗活动
行政处罚期限: 立即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2023-09-26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09-25 00:00: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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